蔺相如的故事都有什么(解读容斋之文字润笔)
替人写文章,进而收点谢礼或酬金,这事儿其实古已有之。比如被汉武帝废掉的陈皇后曾花百万金请司马相如写《长门赋》,尽管这篇文章的真伪存在争议,但当时就有“千金难买相如赋”的风评,所以稿酬这事儿在当时应该是存在的,只是并不普遍。而东汉的蔡邕疑似有替人写墓志铭而收受谢礼的记载,估计在当时已经逐步形成风气。
洪迈在《文字润笔》一篇中说“作文受謝,自晉、宋以來有之”,这里的晋,估计是指晋书中记载的陈寿索要润笔之资的事儿。《晋书·陈寿传》中,有人请陈寿为其父立传,陈寿说:“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这是目前最早的有关润笔之资的记载。
而到了唐朝,润笔之资才真正普遍起来。
但也不是什么都可以收润笔费的。基本就两种。一种是为人写的文章词赋之类。另一种则是写碑记、墓志铭等。
第一种基本是因为自己写不了,没那个能力,所以找人,比如陈皇后请司马相如写《长门赋》。
第二种则基本都是赞颂先祖的,所以自然写的人名气越大越好,这样才能让死者及后人更为体面,冯梦龙就曾说过“随你恶如盗跖,少不得一篇极好的文章送归地下”。而韩愈则是有名的写墓碑的大师。他曾给一个叫王用的人写墓碑,然后自己还记了账,在《谢许受王用男人事物状》中,明确记下了润笔收入:“受马一匹,并鞍、衔及白玉腰带一条。” 韩愈有个学生叫刘义,有次去韩愈家里,看到韩愈家中放了许多润笔的来的财物,就“持愈金数斤去”,说这些东西都是拍死人马屁得来,就当作老师给自己的生日贺礼吧。
司马光曾说韩愈”好悦人以铭志,而受其金。”,他那么大的名气,找人写碑文的人自然很多,以至于刘禹锡在纪念他时说“三十余年,声名塞天。公鼎侯牌,志隧表阡,一字之价,辇金如山。”所谓一字千金,不过如此。
拿人手短,收了润笔费,有些政治任务自然也得做,所以在收了五百匹绢之后,韩愈写了《平淮西碑》这样歌功颂德的碑文,说来也是平常之事了。
自然也有例外,比如友情。他给柳宗元写墓志铭可以确定是没有收费的,但这显然只是少数的例外。所以顾炎武、章太炎都曾批评韩愈不忘利禄、追逐润笔之资。不过讽刺的是,章太炎曾收了三万银洋(也有说是五万)的润笔费,为杜月笙写了《俠而儒者》。
当然不是都像韩愈这般“不忍须臾之穷”。比如萧俛,唐穆宗让他给王承宗写碑文,萧俛说:“这人没啥可写的,我写了,人家就会给润笔费,可这钱我拿着不安心”,最终穆宗也就罢了。
唐文宗的时候,宰相裴均的儿子找到韦贯之,希望能给裴均写墓志铭,但韦贯之鄙视裴均的为人,说:“我宁可饿死,也不会写”。
而白居易在《修香山寺记》中说元稹生前委托白居易为他写墓志铭。在元稹死后,白居易依约写了墓志铭,元家答谢了价值六七十万的财帛器物,白居易再三推辞,不得已才收下,然后把这笔钱用来修缮香山寺,也算是给元稹积了功德。柳玭书法甚好,被贬为泸州刺史后,东川节度使顾彦辉请他写一块功德碑,柳玭说:“如果您给润笔费,我就不能写了”,当然这是气节使然还是其他因素,就不得而知了。
到了宋朝,润笔的风气依然流行,但有些人不愿意谀墓,所以不写墓志铭。比如苏东坡,虽然也接受润笔,但不写墓志铭,仅给富弼、司马光、赵抃、范镇、张齐贤五人做了墓志,且都不收润笔,另有两篇墓志铭也是替张齐贤作的。苏东坡在翰林院的时候,曾有诏要他给枢密院的赵瞻写神道碑,他也推辞不写。曾肇(曾巩的弟弟)和彭器资是多年好友,彭器资死后,曾肇给他做墓志铭,彭的儿子送来大量金银作谢,曾肇坚持不收,说:“我和你父亲是好朋友,所以才为你父亲写墓志,你非要给这些东西,这不是对长辈的礼数”。
润笔的存在,看起来像是文人鬻文谀墓,有失斯文。但其实也是文人社会地位较高的体现,总的来说,主动索要润笔的相对较少,基本是主家主动给付,当然,随着风气的流行,该给多少,其实也不用文人明说了。
不管怎么说,润笔作为一种现象,和当今的稿费还是有着较大的不同的,毕竟润笔的那些作品,都不是拿去卖的。所以对我们来说,这也是另一种文学意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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