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秘书的参谋作用(把握三个方面创新督查调研)
作者:高晶华
督查调研是实施科学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方法。其内在要求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推进落实情况差的责任单位进行督办,并分析研究事物发展的必然联系,从而探索总结出规律。
近年来,安康市严格把握三个方面,督查调研取得良好成效。
改进方式,提高督查调研精准度
精准选题。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领导指示批示落实、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问题、民生热点问题、阶段性重点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事项等进行选题,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调研,为解决问题做好前期工作。尤其着眼面上工作,力求点上突破,以小切口进入,推动大问题解决。
创新方式。实地督查调研是主要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企业和农户走访座谈,不仅及时了解决策落实情况及实际效果,而且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并及时梳理有关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采取“暗访”式督查调研,确保更加精准掌握情况。督查调研中实施“三问”,即问政,重点围绕有安排、有时限、有落实、有结果、有反馈等问询政令落实情况;问效,围绕有关事项办理问询取得实绩实效情况;问计,听取干部群众对有关事项的意见建议。
创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畅通信息渠道,快速高效掌握有关情况。依托新闻媒体推出“先进”,晾晒“后进”,凝聚强大的社会监督合力,助推形成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
研究透彻。督查调研后,既从认真落实决策、快速推进工作的“阳光面”中总结经验,又深入查找干扰决策落实或阻碍工作推进的“病灶部位”和“梗阻环节”,找准病根,分析病因,对症下药,提出科学可行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坚持以深刻的洞察力去发现问题,以深入的思考力去甄别问题,在挖掘个别中总结一般,在解剖特殊中掌握普遍,举一反三,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探索总结出规律性认识,形成高质量报告。
统筹力量,构建督查调研新格局
发挥专职力量。成立以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狠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干部组建狠抓落实办公室,专门负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常规督查事项”之外重大工作的提级督查督办。
抓住政府机构改革契机,明确市县党委、政府督查室机构规格,加强督查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开展的党员干部有关专题培训、市政府办公室开展的政务材料写作技能培训等,加强市县督查调研工作培训;建立市县督查调研联动制度,探索完善督查调研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努力打造“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督查调研专职干部队伍。
下功夫在“专”上推创新,结合项目建设、财税金融、文化旅游、种养产业、教科文卫、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探索分类建立督查调研人才库,根据督查调研领域和项目需要,从人才库中抽取相应专业人才参与,不断提升督查调研工作专业化水平。
整合兼职力量。立足党委、政府办公室督查督办职能,赋予市县党委、政府办公室所有人员督查调研职责,即每个人都作为兼职督查调研员;在此基础上,加强以92名政务督查员、50名特邀研究员为主的兼职骨干队伍建设,强化工作指导和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督查调研活动,充分发挥督查调研作用。
创新推进“12345 政务督查”模式,完善“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政府督查”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发现—交办—整改—复核”闭环运行督查调研格局。
聚合社会力量。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熟悉有关情况、了解群众呼声的优势,每年与市人大、市政协联合确定2至3个重点课题,联合组织代表和委员参与督查调研活动,进一步拓宽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纾民困的渠道,借力化解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难题,全力保障各项决策落实到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运用结果,增强督查调研实效性
保证结果内容的精准性。采取实地督查调研,以亲眼看、亲耳听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建立健全闭环工作机制,确保督查调研的事情件件有结果。报告或通报的结果坚持说实话,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不打“埋伏”。
对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严格处理,做到查必清、办必果。对于需要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进,一督到底,直到彻底整改完成。如2021年实地督查调研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后,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以督办通报形式“比”和“晒”,对企业反映的县区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以整改责任清单形式反馈,并跟踪督查直到整改销号。
增强成果转化的针对性。根据督查调研成果重要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类分级提请有关会议研究,纳入市委、市政府决策范畴。对督查调研非紧急但重要工作,形成专项结果报告供领导参阅。
对督查调研中发现的紧急重要情况,采取专题报告直送的方式供领导决策参考,并提出建议积极推动问题难题破解。对督查调研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做法,依托机关内刊向兄弟地市推介,在全市推广,推动成果转化运用。
提升结果运用的科学性。分类建立督办工作和落实情况评价台账,在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对应赋分。不断完善督查调研对象通报表扬、督促整改、提醒约谈等有关制度,坚持奖罚分明,提高督查调研权威性。对督查调研中发现的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给予褒奖,对素质、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干部进行调整,推动形成狠抓落实之风。
同时,加强对督查调研干部队伍自身的监督,按照有关党纪法规及《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全力保障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作者系陕西安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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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秘书工作》2022年第1期
编辑:陕西法制网 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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