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挂房车要不要考驾照(拖挂式房车牵引车考驾照的要求)
C6轻型牵引挂车车辆要求、场地尺寸、评判
8.1车辆类型
不同准驾车型的考试车辆类型应符合表17规定。
表1 考试车辆类型要求
准驾车型 |
考试车辆类型 |
要求 |
轻型牵引挂车 |
乘用车列车 |
自动挡小型载客汽车与中置轴挂车的组合;车宽大于或等于1.7m、轴距大于或等于2.8m、车长大于或等于10m、总质量小于4500kg |
|
中置轴挂车列车 |
自动挡轻型载货汽车与中置轴挂车的组合;车宽大于或等于1.7m、轴距大于或等于2.8m、车长大于或等于10m、总质量小于4500kg |
8.2.7轻型牵引挂车的考试车辆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自动挡轻型载货汽车或自动挡小型载客汽车的牵引能力大于或等于1500kg,连接球头位于车辆纵向中心线上(偏差小于等于10mm);
b) 中置轴挂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000kg且小于牵引车的牵引能力,与乘用车整备质量之比应符合GB 7258相关规定;
c) 中置轴挂车的箱体为尺寸不小于4.0m(长)×2.0m(宽)×1.5m(高)的近似长方体;
d) 轻型自动挡载货汽车或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与中置轴挂车的电连接器、电缆线的型号和尺寸相互匹配;
e) 轻型自动挡载货汽车或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与中置轴挂车采用符合GB/T 25980规定的A50连接球头连接;
f) 后视镜满足观察中置轴挂车的需求。
8.2.11、轻型牵引挂车的考试车辆使用年限不应超过15年。
道路建筑限界符合图1及表2规定。
图1 道路建筑限界示意图
表2 道路限界尺寸要求
标注及名称 |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 |
W2(侧向净空宽) |
弯道外侧取值1.5 m外,其余取值1.0 m |
W4(顶角宽) |
1.0 m |
H2(路缘石高) |
(0.1~0.2) m |
H3(路侧净空高) |
3.3 m |
4.2.4 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应包括:
a) 桩考;
b) 曲线行驶;
c) 直角转弯。
6.3.2.3 轻型牵引挂车
轻型牵引挂车桩考项目图形及设施应按图5设置,项目尺寸应符合表6规定。图中,“○”表示桩杆位置。
图5 轻型牵引挂车项目图形及设施
表2 轻型牵引挂车桩考项目尺寸要求
标注及名称 |
L(库长) |
W(库宽) |
S(车道宽) |
H(起、止点距离) |
轻型牵引挂车 |
18m |
3.2m |
13.5m |
13.5m |
允许偏差 |
±0.15m |
±0.05m |
±0.15m |
±0.15m |
6.3.5 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项目图形应按图10设置,项目尺寸应符合表11规定。
图10 曲线行驶项目图形
轻型牵引挂车曲线行驶项目尺寸要求:R(半径):12m;S(路宽):4.3m。
6.3.6直角转弯
直角转弯项目图形应按图11设置,项目尺寸应符合表12规定。
图11 直角转弯项目图形
直角转弯项目尺寸要求:L(路长)≥13.5m;S(路宽):5.7m。
标注及名称 |
R(半径) |
S(路宽) |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 |
12m |
4m |
重型牵引挂车 |
12m |
7m |
中型客车/低速载货汽车 |
9.5m |
3.7m |
轻型牵引挂车 |
12m |
4.3m |
小型载客汽车/轻型载货汽车 |
7.5m |
3.5m |
允许偏差 |
±1% |
±0.05m |
C.2.6 轻型牵引挂车模型测绘点
轻型牵引挂车模型测绘点示意图见图C.6,图中1号点~24号点为牵引车车身轮廓点、G1号点~G20号点为挂车车身轮廓点,分别分布于车身左侧和右侧,应能反映车身轮廓特征和车宽尺寸。点G1为挂车的拖车点、点13为前车挂车点,应在点G1与点13重合状态下进行测绘。
图C. 6 轻型牵引挂车模型测绘点示意图
表A.1 Ⅰ类(C6车型)场考系统评判要求
序号 |
考试 项目 |
检测评判项 |
判定结果 要求 |
参数设置要求 |
1 |
通用 要求a |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不合格 |
|
2 |
|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
不合格 |
|
3 |
|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
不合格 |
未按GA 1026规定的运行路线行驶 |
4 |
|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 |
每次扣10分 |
发动机启动后,2s内为未松开启动开关 |
5 |
桩考 |
在倒车前,未将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 |
不合格 |
倒车时,车辆前轮触地点未驶过控制线中心线 |
6 |
|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
不合格 |
倒入车库停车后向前行驶时,前保险杠未过控制线外侧 |
表A.2 Ⅰ类(C6车型)场考系统评判要求(续)
序号 |
考试 项目 |
检测评判项 |
判定结果 要求 |
参数设置要求 |
7 |
桩考 (续) |
车身出线 |
不合格 |
行驶中除后视镜外的车身任意点出项目实线中心线;倒入车库停车后向前行驶时,车身任意点出甲乙库中间线中心线 |
8 |
|
倒库不入 |
不合格 |
倒入车库停车后向前行驶时,前保险杠未过控制线中心线侧 |
9 |
|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300s |
不合格 |
从倒车开始至回到起始点且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 |
10 |
曲线行驶 |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 |
不合格 |
|
11 |
|
中途停车 |
每次扣5分 |
进退途中停车时间超过2s |
12 |
直角转弯 |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 |
不合格 |
|
13 |
|
转弯时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弯后不关闭转向灯 |
扣10分 |
车辆车头驶抵直角转弯项目图形(图b.11)中点1、2连线和点3、6连线时,未开启与转向相对应的转向灯 |
14 |
|
转弯后不关闭转向灯 |
扣10分 |
车辆车尾驶出直角转弯项目图形(图b.11)中点4、5连线时未关闭转向灯 |
15 |
|
中途停车 |
每次扣5分 |
进退途中停车时间超过2s |
a 从科目考试开始到考试结束检测评判。 |
6.2科目二
6.2.1一般规定
1 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科目二考试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 考生在考试预约时确认的考场,在考试员监督下独立驾驶考试车辆,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连续完成考试;
b) 参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试车辆由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当场随机抽取;
c) 参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的,使用符合GA/T 1028.3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
d) 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e) 考试不合格的可当场补考一次;参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
f) 不参加当场补考或补考仍未合格的,当天考试结束。
6.2.3.2桩考
桩考按下列规定评判:
a) 三轮汽车、摩托车行驶中碰擦桩杆的,不合格;
b) 倒库或移库不入的,不合格;
c) 两轮摩托车轮出线或其它准驾车型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d) 项目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e) 轻型牵引挂车在倒车前未将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控制线的,不合格
f) 除轻型牵引挂车外其它准驾车型考试时中途停车的,每次扣5分。
5.2.3.3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5.2.3.3.1考试车辆运行路线
考试车辆运行路线应符合图4规定。
○ 桩杆;
道路边缘线或库位边线;
控制线;
前进线;
倒车线。
图4 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桩考车辆运行路线图
5.2.3.3.2操作要求
从起点线(两个前轮触地点在起点线线以外)倒入乙库停正,随后前进出库向停止线行驶,待两个前轮触地点均驶过停止线后,倒入甲库停正,前进返回起点线。考试过程中,车身不应超出道路边缘线或库位边线,每次倒车过程中两个前轮触地点驶过库口控制线前允许改变行驶方向调整入库角度。项目完成时间不应超过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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