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科目组成(公务员考试科目发展史)
早在1989年,最早的公务员考试就在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分单位开始举行,那时,公务员考试叫做“中央国家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考试”,主要是针对个别部、委、办、局举办,不是全国统一考试。
1989-1993,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1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90%),当时,对于能力的考查还在其次,而死记硬背式的公共基础占据90%的分数(主要含哲学、毛概、邓论、政治经济学、法律基础、行政管理、文秘知识等)。
1994年-2001年:1993年起我过正式开始实施公务员制度,公务员考试也从1994年正式开始,1994的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各占50%,那时候申论考试还没有发明出来。
2002年-2006年:2002年开始,国家公务员考试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为A、B类,A类增加了一个新的考试科目,就是现在大家感觉到难对付的申论,2004年的考试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为甲、乙类,2005年,对应公务员法的实施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为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行测分一、二类。2006年最大的变化是行测取消了多年了考察常识的内容,把考察应知应会的知识改为主要考法律(参见题型分析表),这一年,申论的变化也很大,最明显的变化是所给材料的字数和篇幅扩大很多。2007年最大的变化是常识部分全部考法律知识,题目数量增加到了140道,这是前所未有的数量。
总的来说,我国实施公务员考试是顺应公务员制度建设和公务员法的必然产物,公务员考试作为国家选拔人才的工具和手段,大量借鉴了国外GRE、MBA、MPA和国外政府用人选拔考试的模式和内容,一改以往我国各类考试注重死记硬背式的政治和强调英语成绩的风气,而是改为人才测评的思路,走素质考查的道路,考试内容、方式向考查思维方法和思维品质过度,逐步减少了死记硬背的知识考查,公务员考试不再是考试型人才的天堂,而是青睐于各项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这种考试模式的转变也将引导我国教育模式和学习思维、方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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