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的交通管理办法(新增电车占比越来越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21号《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政策仍然有效。同时纯电动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年度车船税。
汽车工业协会数据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10月最新数据,汽车产销继续呈现恢复态势,总体形势有好转迹象。10月产销分别39.7万辆和38.3万辆,同比均增长1.3倍;1-10月产销分别256.6万辆和254.2万辆,同比均增长1.9倍
新增电车占比越来越高,全国各地新能源汽车限行及停车政策整理汇集参考,以下可能不及时或疏漏,只做参考。不同地区政策差异较大请以实际为准。
华北地区
【北京】新能源汽车享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可以参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指标轮候配置。
2015 年 6 月 1 日起,纯电动汽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或者重污染红色预警区域限行措施限制,在北京市全区每周每天 24 小时均可上路行驶。
(注:使用汽油车指标购买的新能源汽车, 需更换为电动车行驶证后方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更换为"电"字行驶证后,车主仍然保留汽油车指标。)
【天津】新能源汽车享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无需摇号,无需竞拍。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限制,在限行时段(外环线以内道路每日 7 时至 22 时,外环线上每日 7 时至 19 时)也可上路行驶。
【河北】部分省内城市(石家庄、沧州、秦皇岛、唐山、邯郸、保定、廊坊),对限号、限行的城市道路,准许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汽车不限号、不限行(各市执行力度不同,请以各市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河南】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每日 20 时至次日 8 时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部分城市(郑州、洛阳、安阳、开封、新乡、漯河、鹤壁),对限号、限行的城市道路,准许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汽车不限号、不限行(各市执行力度不同,请以各市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山东】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类停车场,给予入场充电 2 小时/天免费停车优惠。
【青岛】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区”,对新能源汽车免收停车费。对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汽车,每天 0 时至 24 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的收费停车泊位以及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内首次停车,免收首个 2 小时停车费。其中,实行计次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确无计时设施的,应免收首次停车费(不超过 4 小时)。
【山西】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停车费。
【内蒙古】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停车费。
华东地区
【上海】新能源汽车享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无需竞拍。自 2020 年 11 月 2 日起,部分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新能源汽车不受此限行措施限制。
崇明区: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停车优惠,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2 元/小时,相关景区停车场为小型车 10 元/次,大型车 20 元/次。
【杭州】新能源汽车享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无需摇号,无需竞拍。不受市区"错峰限行"和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限制(浙 A 号牌)。
【南京】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首小时免费停车。超过 1 小时后视同新进车辆,享受 15 分钟免费停车。
【苏州】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 1 小时以内(含)免费。
【无锡】对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 1 小时之内临时停放的新能源汽车(非营运机动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并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参照执行。
【徐州】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市区停车场(含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计费到元(四舍五入)。
【南通】市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按现行相应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
【扬州】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类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1小时内免收停放服务费,1 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淮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类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减半收取。
【盐城】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对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车辆实行免费停车 1 小时优惠。
【镇江】对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停放,按现行相应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继续享有进入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
【宁波】新能源汽车不受宁波灵桥、江夏桥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可在限行区域正常通行。
【合肥】 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每天免费停 2 次,每次不超过 5 个小时;在市区道路临时泊车位停车 2 小时内免费,超过 2 小时减半收费。
【黄山】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对新能源汽车每次停车首小时免费,超过 1 小时后开始计费收费,按同车型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滁州】每日 20 时至次日 8 时,城区一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对新能源小型车辆 20 分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时间在 2 小时以内(含 2 小时),收取停车费 4 元;2 小时以后均 1 元/小时(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收)。
华中地区
【湖北】在湖北省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省内享受停车费减半优惠。
【武汉】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车牌尾号单双号限制。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及市政道路路内停车,享受 1 小时(含)内停车免费,超过1小时停车费减半收费;每日 21 时至次日 7 时,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
【襄阳】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停车 2 个小时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过 2 小时,不足 4 个小时的,按照累计时长应交费用减半收取停车费;持续停车超过 4 个小时的,按正常应交费用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赣州】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区域、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对新能源汽车固定时段免收停车费,收费时段 2 小时内免费停放。之后的收费时段,对新能源汽车再减半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华南地区
【广州】新能源汽车享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无需摇号,无需竞拍。
【深圳】自 2020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全市路内停车位,新能源汽车每日免首 2 小时临时停车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 1 小时以内(包括 1 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 1 小时临时停车费。
【福建】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公立(办)的医院等公共场所配建的停车场、机场等公共交通设施场所等配建的停车场内停车,实行按时计费或按次计费。
按时计费:24 小时内首次停车免收 2 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 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标准收取。24 小时内多次进出的车辆,仅首次停车享受 2 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连续停放时间超过 24 小时的车辆,仅享受一次 2 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
按次计费:按同车型现行收费标准的 50% 缴纳车辆停放服务费。
【广西】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位,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减半征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部分城市对新能源汽车开放公交专用车道(南宁、柳州、百色、防城港),对限号、限行的城市道路,准许新能源汽车不限号、不限行。(各市执行力度不同,请以各市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南宁】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位,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减半征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路内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免费停车,非新能源汽车禁止占用;允许新能源载客汽车使用常规公交专用道,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
【柳州】新能源汽车在住宅小区内停车给予优惠政策,月票收费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的实际收费标准打九折;在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如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以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的停车场实行 2 小时内免费停放政策;可使用常规公交专用道,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
【海南】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享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无需摇号,无需竞拍。
【海口】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电动汽车,在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费的公立(办)的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的配套停车设施享受免费停放政策。对进入收费停车设施停放不超过30分钟的新能源汽车,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占道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三亚】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新能源汽车享受以下停车优惠政策:
道路停车泊位,每日 8 时至 22 时,1 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每日 22 时至次日 8 时,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实行政府定价的立体停车设施和各类公共交通场所配套的停车设施,30 分钟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旅游景区(点)、公立(办)医疗机构、未具备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和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非公立公共停车设施,1 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充电的新能源汽车,2 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实行政府定价的各类停车设施,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现行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含包月和临时)。
经批准同意收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办)的公共场所配套停车设施,免收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
东北地区
【沈阳】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政府资源的公共停车场(停车设施)、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大连】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受自 2020 年 11 月 9 日起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在限行时段(每日 6 时 30 分至 8 时 30 分,16 时 30 分至 19 时)可在尾号限行区域的所有道路上通行。
西北地区
【西安】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车辆可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夏季及冬季尾号限行期间,可在限行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同时享受全市公共停车场停车前两小时免费的优惠政策。
【银川】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接受充电服务期间免费停放。
西南地区
【成都】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工作日可在实行尾号限行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上通行。每天 0 至 24 时在临时占道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 2 小时停车费;在市及区(市)县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同一公共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 2 小时停车费。每天 7 至 19 时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收费减半。
【重庆】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建的飞机场、火车站、特级公共停车场(库)、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停车场(库)、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每日首次停车两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减半收费。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工作日高峰时段,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在重庆中心城区 15 座桥梁和1条隧道双向错峰限行。如有违反罚 200 元扣 3 分。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云南】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市内道路临时停车位或国有资本管理的停车场停车,对新能源汽车 2 小时内(含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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