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万元黄金被盗(男子拾获黄金吊坠价值约17000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7月31日,在宿州市萧县一金店附近,金店店员在转运货物时,遗失了一条重35g的黄金吊坠,价值约17000元,刚巧被一路过男子拾走萧县民警通过追查找到该男子并对其说明利害,最终金店在一小时内收到男子返还的黄金吊坠,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24万元黄金被盗?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4万元黄金被盗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7月31日,在宿州市萧县一金店附近,金店店员在转运货物时,遗失了一条重35g的黄金吊坠,价值约17000元,刚巧被一路过男子拾走。萧县民警通过追查找到该男子并对其说明利害,最终金店在一小时内收到男子返还的黄金吊坠。
男子捡拾黄金吊坠被要求返还
7月31日中午11时许,宿州市萧县某金店店员在转运货物时,不慎遗失了一条重35g的黄金吊坠,价值约17000元。该店员心急如焚,当即拨打电话报警求助。接警后,萧县特警大队商贸城快警站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通过了解得知黄金吊坠遗失的时间、地点后,民警对周边监控展开排查,并走访了周边商户内顾客和周边群众。经过查看大量的监控视频,发现一名路人疑似捡走了黄金项链,于是迅速出动找到该名男子。面对警方的询问,该男子眼神躲闪、言语磕绊,对拾获黄金吊坠的行为抱有恐惧违法犯罪和侥幸心理。
民警耐心地向其说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该男子充分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当天中午12时,将黄金吊坠交还给金店工作人员,金店在一小时内就挽回了损失。
律师:拒不返还可能要担刑责
那么,对于捡拾比较贵重物品的行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8月3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北京百瑞(合肥)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刘洋介绍,该男子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对于不当得利行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根据不当得利的情节确定。
刘洋律师提醒,如果不当得利者将所得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王佳雪 宋爽 朱顺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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