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符合标准但是不能用怎么办(使用6年的车位被要求重新划线)

车位符合标准但是不能用怎么办(使用6年的车位被要求重新划线)(1)

图说:090和091停车位 徐大伟 摄(下同)

近日,家住嘉定区马陆镇康丰路201弄“佳兆业壹号”的林女士向新民晚报反映,自己使用6年的地下产权车位突然被告知将重新划线,要“瘦身”,这让她不能接受。林女士在交涉过程中,更是发现了三个“问号”。

微型车位,大于小型车位?

林女士告诉记者,2016年,自己在佳兆业壹号小区购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编号090。紧挨着090的是091车位。这两个车位可视作一个“组合”,三面靠墙。

林女士说,当时她曾向开发商工作人员提出过一个疑问,她购买的090是一个微型汽车车位,而旁边的091车位更小,还能停车吗?“当时对方说,旁边那个091是不售卖的。”这也就是说,林女士虽然购买的是“微型车位”,实际使用的停车面积超宽超阔。林女士想想合算的,就购买了,也没深究。

直至现在,090车位一直在地面上同时标注着车位编号和“私家车位”4个字,而旁边车位只标注了“091”,没有“私家车位”几个字。“这也从一开始加深了我一个印象,以为091真的如对方所说,是不售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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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这两个车位可视作一个“组合”,三面靠墙

谁料事情突然起了变化。几个月前,小区另一名业主因091车位尺寸不足,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林女士才知道,091车位在她之后不久也被售卖了,但因长期未使用,她几年来都不知道。她还后知后觉发现,她购买的090是微型汽车车位,而091是作为“小型汽车车位”售出的。“微型汽车车位尺寸大于小型汽车车位,开发商这是什么无脑设计?这也难怪另位业主会怒而打官司了。”

车位总宽,缩水未达标准?

在交涉过程中,林女士发现,090和091两个停车位的总宽“先天不足”。

两个车位处于同一区域,三面是墙。记者在现场看到,两个车位并排而立,中间只以一道白线分隔。记者查阅2006年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看到如下规定:微、小型汽车与围墙的净距为0.6米,车间横向净距0.6米,加上“停车库(场)设计车型外廓尺寸”小型汽车总宽是1.8米,微型汽车是1.6米。“根据这个规定,很简单就可以计算出,两堵墙之间的距离至少应该是5.2米。”

但记者在实地看到,靠近林女士家090车位的这面侧墙,从某处开始凸出来大约10厘米,从这面凸墙的位置开始计算,两面侧墙之间的实际宽度是5.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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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凸墙宽度10厘米

林女士质疑:“两个停车位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不达标准,开发商玩了什么猫腻?车位售卖之前,又是如何通过区交通委验收的?”

重新划线,可单方面改变?

把两个停车位单独“拎”出来看,又是什么情况?依据上述《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以两个车位之间的中线为基准,林女士家090车位的宽度(侧墙到中线)应该为2.5米,记者实测现是2.7米;而旁边的091车位的宽度应该为2.7米,实测下来却只有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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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090车位,从凸墙到两车位中线目前的实际宽度约为2.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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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091车位从最外墙到两车位中线目前的实际宽度约为2.4米

林女士告诉记者,鉴于此,嘉定区交通委与开发商方面派人来现场勘查,得出结论:重新划线,让091恢复为应有的2.7米,林女士这边则是2.5米(因凸墙存在实际只有2.4米)。“这样的分割方法忽略了凸墙的影响,将总宽视作5.2米,而实际总宽只有5.1米,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林女士还表示,在商品房购买合同中涉及的停车位没有明确尺寸,但“停车位的交付,是在双方认可的基础上进行的,应视作双方遵守的原则,不能由哪一方面单方面改变”。

从10月13日起,记者多次向嘉定区交通委打去电话,但截至发稿,交通委还未给出回应。

记者也联系到了开发商佳兆业地产(上海)有限公司,一位负责销售业务的秦经理表示,两个车位很早之前就已经卖掉了,具体细节他并不清楚。

记者从林女士处了解到,目前091车位主人针对开发商提起的诉讼,已进入庭前调解阶段。三方同意调解。具体的后续情况如何,开发商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090与091之间将如何重新划线,我们将予关注。

新民晚报记者 陈浩 实习生 徐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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