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房的性质有哪些 住宅用房的性质
多数地方政府的房企纾困政策的立足点为,环比上涨房价;中央的住房不是用为炒政策发出点是,逐步降低房价。房子是用来住的政策的最终目的,为人民群众实现户有所居;理性购房者当然不会被当前的房企纾困政策所动,“优惠”的政策收效甚微。当多数人不用贷款买房,高房价的受益之一,银行代表(专家)发声,提前还房贷是违约!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高,不准提前还款约定无效
不少专家考察了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的房地产业,从而认为我国国情可以适用少数西方国家的房地产制度,例如,商品房预售制度等;随着西式房地产政策的落实,我国房地产业迎来空前的繁荣,有人甚至得出深圳的房地产总值,足以买下半个美国的结论。
繁荣的地产经济背后却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群体——炒房者;隐藏意味着国家与社会可能存在风险,一方面,全民炒房不是国家正常的经济方式,例如,炒房与高利贷并没有本质区别;一方面,炒房群体的利益是建立在“牺牲”刚性购房者的基础之上,例如,当年的年轻人倘若没有父母等的支持,多数人可能成为“房奴”。
住宅用房在我国的性质事实上早已“明了”。在城镇,城镇居民享受经济适用房等待遇,或者政策;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国有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住房补贴。在农村,农村居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征地拆迁时,国家还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住宅用房在我国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例如,住房公积金等。
住房公积金等反映了我国住宅用房的性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倘若不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多数人可能仅能“扼腕叹息”;在地产经济操作下,不理解住宅用房的性质还确实存在,例如,疫情防控期间,不少地方竟然用住房公积金为房企纾困!法律保障农村居民户有所居,房子是用来住的政策最终目标应当理解为全体居民实现户有所居。
高房价的受益群体并不完全是房企和炒房者,例如,银行贷款时通常用土地使用权,或者厂房抵押;原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机制并不健全,房价倘若不能上涨,不少信用合作社可能面临信用危机。
房价上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位于各种商业贷款之首。公众可能要问,金融主管部门出台的法定利率是为了抑制炒房,还是借机为其管理的金融机构谋取利益,或者繁荣金融市场?繁荣金融市场有法定利率,即,商业贷款的最低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有住房抵押保障,多数人可能得出借机谋取利益的结论。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现实问题是,金融主管部门将个人住房贷款规定为最高利率,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可能与借款人约定不得提前还款;地产调控政策不能环比上涨后,银行代表(专家)发声,提前还房贷指的就是该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尽管法定,但该法定并不是行政法规,该利率即是反映了部门利益,例如,住房公积金存放在银行的利率较低,而个人住房贷款却最高等;部门利益不正当借助的是金融主管部门的规定,例如,《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按原借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金融主管部门对利率的规定既然不是行政法规,也可以评价为借款合同的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司法机关也可以认定银行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不得提前还款条款无效。房子不是用来炒的政策至少包含,人们有摆脱“房奴”的机会!
住房不炒的基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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