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号车上不带灭火器要扣分(新B车注意车上无灭火器)
这两天,一直有人咨询,
“小轿车没配灭火器要罚款?”
有人还贴出了图片,
这是真的吗?
图片内容载明“2018年新交规……”,特别还圈出了“车上没有灭火器、三脚架、反光背心记12分,罚款200元”,好像权威说法的样子。不过交警蜀黍出来辟谣了,这又是一个“新交通法规”的假消息!
交警部门介绍,高速交警执勤时有权检查车辆故障警告标志牌和灭火器的配备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保证高速公路的畅通,高速交警一般在日常工作中会针对重点车辆(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检查车载灭火器、三角架(警告标志),对私家车则一般不进行专门检查,除非是发现车辆异常时才会拦截检查。
综上所述,交管部门对私家车配带灭火器并无强制要求,更无不配备扣分一说。但交管部门提醒,配备有益无害。
交警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如果中型及以上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没有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交管部门将依据“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对驾驶人进行处罚,但不记分。虽然不扣分,为了安全,请携带车载灭火器,尤其目前天气越来越热,车辆自燃的风险加大,因此,带上灭火器等于带上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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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过一段时间,
关于新交规的消息就来了,
但其实多数是谣言,
或者拿已经实施的交通法规条款来混淆视听。
而以上所说的所谓“新交规”都是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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