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逐渐疼痛(脚的痛会蔓延到心)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是一个很在意脚的人。发现这件事的原因是,我偶然翻阅自己写过的文章,竟不知何时写了五六篇有关脚和鞋的作品。

刚懂事时,每当看到奶奶在盆里洗她那裹得完全变形的脚时,我都好奇地站在一旁看。有时借着帮她洗脚的机会,我还会去掰折叠在她脚掌下面的一根根断掉的脚趾。

她的那些脚趾早没了神经,就是一层皮包着一块块细碎的骨头连在脚掌上。她的脚趾没有痛感,但是我替她疼。小的时候,我觉得那种疼是身上的疼,当一点点长大,我发现那种疼是心中的。旧社会束缚的不仅是奶奶的脚,更是她的命运,她逆来顺受已经不知道抗争。除了我的大姑裹了小脚外,奶奶没给我其他的姑姑裹脚,她对我说,既然自己疼过,就不能再让别人疼。我根据奶奶的讲述写过一篇散文《脚大是福》。这是我文学创作中第一篇关于脚的作品。

有一年,一个战友用一晚上时间,给我详细回忆了他长达8年而未果的初恋。他和女友恋爱时,有一次,由于误了回家的班车只能步行赶夜路。女孩穿了皮鞋无法走远路,俩人搜尽衣袋凑钱买了一双布鞋,走了5个小时的夜路。当他俩长大工作后,却因分隔两地而选择了分手。那双鞋最后成了他们青春爱情的见证。这个故事被我写成了一篇小说叫《布鞋》。后来在我的长篇小说里也用到了这个故事,讲述的都是爱而不能的疼痛。

再后来,又有一个战友给我讲述了他的事。他的梦想是成为军官,而在我们当兵的时候,只有军官才配发军勾鞋。为了梦想他开始拼命训练,他的脚由于训练受伤导致骨质增生。因为军勾鞋很硬又磨脚,他后来虽然当上了军官,却不能再穿军勾鞋了。这事被我写成了小说《军勾》,它表达的是当梦想成真而梦想不在的遗憾。

又过了许久,我写了一篇名为《军胶》的小说。这个故事就与我自身有关了。我的舅舅想穿部队的军用胶鞋,母亲便让我从部队给他邮一双回去。那时候我一年才发一双鞋,自己都不够穿,只好在军人服务社买了一双邮了回去。

凡是当过兵的都知道,军人服务社的物品基本都是高仿品,我邮给舅舅的那双鞋也不例外,可是舅舅偏偏当成了真品,一直对别人说我邮的那双鞋非常结实。其实我知道,他认为结实的原因是他一直舍不得穿,只有家里来了人他才穿出来,说是当兵的外甥邮给他的。这篇小说并不是在写亲情,写的是当军属的自豪。

之后,我还写过《大头鞋》《纳底鞋》等,如果不是翻自己的陈年旧作,还真不知道自己自从能用文字表达真情实感以来,竟然不知不觉地对鞋如此关注。

我静下心的时候琢磨过为什么对鞋情有独钟,不由得想起了几件陈年旧事。

  • 我上初一那年,大姨送了我一双凉鞋。当天,我穿着这双鞋去二舅家。结果刚走上山坡,人造革的鞋后带就断了。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上,我只能趿拉着鞋走路,等走了十几里山路到达二舅家时,脚上已经磨出了好几个水泡,脚火烧火燎地痛。那是我长这么大,脚上第一次起水泡。鞋是我自己要穿的,而不是大姨逼着我穿的,我怨不到大姨。如果没有大姨的亲情温暖着,我不知道脚上的疼痛是不是会蔓延到心上。

  • 初二那年,我哥外出打工,回家时买了一双白色的运动鞋,他一次没穿就视若珍宝地放在了柜子里。我实在受不了那鞋的引诱,在他外出的一天,穿上那双鞋上学了。但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没等放学,那双鞋就开裂了。断开的皮革像是张开的小嘴翻开着,我只要一低头就能看见它在张嘴嘲笑我。偷穿哥哥的鞋,这事我妈是同意的,可是她也没想到这鞋竟然如此不给她长脸。

    那天我和我妈都一筹莫展,怕我哥回到家看到鞋闹起来。那双开裂的鞋面目狰狞地躺在炕沿上。我简直恨死了那些造鞋的人,可我妈无比智慧地说,咱又不认识造鞋的,恨人家干啥,你哥要是不买回来你也不会穿,他穿也是坏,这事怨不得你。这件事是怎么和我哥了结的我忘了,但直到现在我都能清楚地记得那天的忐忑不安。

  • 时隔不久,我们邻村的一个人倒回来一些皮鞋,刚卖出去两双,就被人发现,那些鞋原来是用纸壳做成的,只是上面喷了层黑漆。不用猜,那个卖鞋的人赔了本不说,还丢了名声。30多年过去了,我去年回家探亲时,我爸还在把这事当笑话讲。本来就是一件小事,却成了笑话。一个笑话被讲了几十年,我觉得这笑话就不像笑话了,我爸和乡亲们真厉害,把一个乡间故事硬是口口相传讲成了历史。我去年还在想,我要是在家乡搞县志的话,这件乡间俗事是应该收进去的。

很多时候,小事往往折射出大道理。只要被历史记住了,根本不会分是大事还是小事。司马光砸了一个缸,司马迁写了一部《史记》,虽然都是司马家族人做的事,但能放在一起比么?还不是都写进了历史。

我在穿鞋上吃到的最大苦头是在部队。

我在穿鞋上吃到的最大苦头是在部队。1994年冬天,连长把他一双穿过的皮鞋送给了我。那是我的第一双皮鞋,心里自然喜欢。鞋到了我这儿还不到一周,师里组织了一次战士笔会,我和后来成为著名词作家的雷从俊一同去参加。为了让自己体面些,我特意换上了那双皮鞋。鞋刚穿上时,我觉得稍微有些挤脚,但也没有多想。没成想,刚走出营区,我就觉得脚胀胀的,当时以为是冬天天冷,而我又刚穿上皮鞋的原因,没有太在意。哪知道两个半小时后到达师部时,脚胀得已经和鞋几乎粘在了一起。那是我第一次听师政委给我们文学爱好者讲诗歌,在会上根本不敢溜号,也不敢把鞋脱下来放松一会儿。

等到那天晚上回到连队时,两条腿胀得已经不知道是谁的了。脱下鞋的一瞬间,腿上绷了一天的血呼啸着直冲双脚,每一个脚趾都是一鼓一跳的。我能够感觉到脚立即变厚了,变胖了。而当我再脱下袜子时,猛然发现两个大脚趾像是一对黑乎乎的眼睛怒视着我。我拿起鞋一看,才发现连长送我的皮鞋是40码的,而我是42码的脚。

“穿小鞋”的概念被我用亲身经历体会得无比深刻。半个月后,两个乌黑的脚指甲终于幸福地脱离了脚指头。每天洗脚看到粉嫩嫩光秃秃的两个脚指尖时,我深深地明白了,如果不认真对待生活,现实就会对你进行无情地嘲讽。

东北俗语中有“四大得劲儿”。“得劲儿”也就是舒服的意思。前两种是“穿大鞋,放响屁”,想想真是话糙理不糙。鞋不管合不合脚,就要穿大的,像是穿拖鞋,脚不被挤压,好不轻松。而“放响屁”也可以引申到说话上来,痛痛快快地表达,想说就说,别憋屈着自己的内心。当然,话得是正确的话,不能强词夺理,有理不在声高。

我曾经有个战友叫李广生。他从小没有父母,是爷爷一手带大的。爷爷是林业工人,一个大男人自然缺少照顾孩子的经验。广生的脚在不停地长,而爷爷却忽略了这件事。由于长期在鞋里挤着,广生的大脚趾和旁边的两个脚趾叠压在了一起。

每次我们踢完球一起洗脚时,只要看到他的脚,我就特别心疼。不过他人倒乐观,有一次他对我说,自从到了部队后,就没再考虑过鞋的问题。部队上穿的鞋都是配发的,不用自己买。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在说,到了部队就有了家,这事用不着他个人操心。事实果然是这样,他大学毕业入伍后,一直把80多岁的爷爷带在身边,就在部队旁边租房子,他调到哪儿就把爷爷带到哪儿。我记得我在部队写的第一篇像样的大稿子就是写他的,名字大概是《带着爷爷当兵》,还引起了领导对他家的关注。

听说领导要找他谈话,我吓了一跳,因为那时广生还是指导员,我在文中写他每天中午要回家给爷爷送饭,那是不假外出,在某些人眼中,会视为他在违纪,我真怕领导批评他。哪知道我们旅的领导知道了他的事后,没过多久,就把他从连队调到了组织科。这样他照顾爷爷更方便了。

我和爱人俩人的性格中都具有一定的战斗本性,有时话不投机俩人便会放下批评的武器而用武器批评对方。当我成为赢家时,从来都没有考虑过战斗双方根本就不是势均力敌,但我很少为自己羞愧,我总认为我就是家里的老大,必须要赢。

有一次,我魁梧的爱人上阵之前先是用皮筋扎起了头发,在客厅里三下五除二脱下了鞋子,然后直奔我而来,当她的手指快要戳到我的鼻子时,我赶忙换出了一副不想战斗的样子。

其实那时我突然发现“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俗语竟然极富哲理。眼前这个平时不爱说话的女人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一个人一旦豁出去了,真是无所畏惧。

不管我俩如何战斗,最终还是要把生活继续过下去。这些年,我一直在研究各种婚姻类型。我发现有的专家老是把婚姻比喻成鞋,什么舒服不舒服自己知道。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婚姻是穿鞋和脱鞋的关系。喜欢了就穿,不喜欢就脱呗。如果觉得不舒服还非要穿,别人也是管不了的。我和爱人之间的“鞋”不管舒服不舒服,总之还是要穿的。

我转业后,到了报社工作,才知道著名作家刘庆邦竟然是报社的老前辈。他是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其短篇小说《鞋》是获奖作品之一。人家写了一篇关于鞋的作品就获得了大奖,我写了那么多关于鞋的小说却都被自己忘了。这让我更加知道,一个人被人遗忘是很容易的,但是记住太难。不过,既然对鞋这么在意,我可能还得写关于脚的作品。因为每一个人要想在这个世界上立得住,都要脚踏实地。人在这个世界上,有时根本就不知道人生的方向,但只要脚还在向前走,人生便会有方向。脚尖对准的,就是方向。

2018年夏天,我写了一部关于自己故乡的书《沙卜台:无锁的村庄》。写到结尾时,我泪流满面,我觉得我终于用文字把自己抒发掉了。流泪不是懦弱。我一直认为一个人还会流泪,他的人格就是高贵的。眼泪是心灵生产的奢侈品,而不是表演时使用的道具。

如今这个年代,还有多少人在由衷地说话和幸福地流泪呢?我在那本书的结尾如此写道:“我对于一切物质都不感兴趣,我只想让自己的内心更丰满地活着,这样我才是一个幸福的人,快乐的人。”

我上学之前,父亲给我起了名字叫得意,他说希望我一辈子遂心得意。我一直按着他的期望活着,活给自己的理想,活给自己的内心,活给自己的价值,没有悲伤,没有忧愁,没有恐慌,没有绝望,没有痛苦,没有计较,没有卑鄙,没有对富贵的渴求,只有对未来的渴望。

我的脚步一直在向前走着,我不知道我能走到哪里,但是我知道有一种情感叫做初心,我的心和我的故乡紧紧地拴在一起。无论漂泊了多少年,无论脚下的路延长了多么远,我都知道,我人生的第一步,是从我母亲的胸脯上开始的。我在她的胸口上踏步,积足了力量后开始让脚沾上泥土。最早我是在故乡的泥沙中爬行,然后站立,然后前行,然后走呀走,走上了一段奔波劳累的旅程。可是,不论如何走,我的身后都站着给我力量的故乡。那里有着我的初心。

在我没有穿过鞋的时候,我对人生真没有这么多的感悟。当我的脚一次次疼痛之后,我才知道,脚上的疼会随着鞋的改变而消失,但是从脚漫延到心上的伤却很难愈合。

(作者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记者:胥得意

编辑: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崔维维

脚逐渐疼痛(脚的痛会蔓延到心)(1)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