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英雄11年解救200多孩子(壹现场广东1号打拐案仍有谜团未解)

打拐英雄11年解救200多孩子(壹现场广东1号打拐案仍有谜团未解)(1)

2022年4月底开始,广东陆丰,蔡家的二儿子蔡景显接过了父母的接力棒,开始帮助寻找丢失20多年的哥哥。

这个连环拐卖儿童案件曾被当地媒体报道为2001年“广东省公安厅第 1 号督办案”。

蔡景显认为,那是距离找回哥哥最近的一次,遗憾的是,直到人贩子被执行死刑,其他多个被拐的孩子都成功回家,哥哥蔡景岳曾被认为是最后一个被解救的孩子,没想到最终认亲没有成功。

“哥哥被拐事件是家里人的一场噩梦,我们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儿,但父母一直希望有生之年能够见到他平安回家。”蔡景显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

吃完就迷糊 人贩子用零食拐走男孩

广东省陆丰市东海街道下龙潭村就是蔡景岳被拐的地方。今年63岁的蔡良盛和妻子以及其他家人,不太愿意提起这一心里的伤痛,但是为了寻找,又不得不提。

在接受采访时,他向媒体记者展示存放在家里的一件破旧的小衣服,那是当年家里的大儿子蔡景岳所穿,家人害怕真的遗忘,只能以此作为纪念。

蔡良盛和妻子只要在听说有相关认亲事件或者打拐成功,会到现场打探消息,看和自家是否有关。

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之后,家里的二儿子蔡景显由于对网络和新鲜事物比较了解,所以逐渐承担了通过网络寻找哥哥蔡景岳的重任。

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蔡景显说,他其实一直在网上向各家媒体求助,希望引来更多的报道和传播,最终让哥哥能够看到。

“我从小就知道家里的事情,哥哥丢失事件是家里的伤疤。”蔡景显说,当年他们住在一个小岛上,房子简陋破旧,父亲正准备带着家人搬离这里,没想到人贩子出没的地方距离他们东海镇的“新家”很近。

打拐英雄11年解救200多孩子(壹现场广东1号打拐案仍有谜团未解)(2)

1996年农历十月十九日的上午11点,父亲蔡良盛在陆丰市东海镇的街头摆摊卖小吃,母亲在家里喂猪,“三岁多的哥哥蔡景岳和我的两个姐姐出去玩耍,他们在路上遇到了人贩子,对方本来想将我的一个姐姐带走,发现是女孩子之后不想要,最终将我哥哥带走。”

据蔡景显事后了解,那名女性人贩子先是使用糖果之类的零食诱惑,几个小孩子吃过之后,精神变得迷迷糊糊。

妈妈找到两个女孩时,她们还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得知被拐事件发生后,家人和朋友四处搜寻,并未找回丢失的孩子。

一镇9个孩被拐 只有他没回来

根据后来的媒体报道,蔡景岳并非是陆丰东海镇唯一失踪的孩子,1996年至1997年,广东发生多名儿童被拐卖案件,至少有9名儿童被拐。

蔡景显则认为,加上部分没有被爆出来的案子,实际被拐的孩子肯定超过9名。后来的解救成功之后认亲事件也证实了这一点。

“今晨,一场撕心裂肺、动人心魄的父子相见,掀开了历时 6 年之久、剧情跌荡起伏的

年广东省公安厅第 1 号督办案…… 几年间陆丰东海镇九名男孩被同一个女人带走。”这是蔡景显向北京青年报记者提供的当年广东当地媒体的那篇报道。

1997年2月19日,在东海镇龙潭村,一名准备拐骗儿童的妇女被大家发现后无法逃离,警方将其抓获归案,这起拐卖儿童系列大案就此掀开盖头。

嫌疑人杨文英当年25 岁,婆家在广东普宁市占陇镇,她承认9次在陆丰市东海镇拐卖人口,几天前还在东海镇的龙潭村附近拐走了两名小男孩,现在这两名男孩还未来得及卖出去,放在普宁市占陇镇安塘下寨村一名叫陈广盛的人家中,由陈广盛负责转卖。陈广盛以1万至1.3 万元的价钱转卖,杨文英从中获赃款3万多元。

1998年1月,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儿童罪、拐卖儿童罪,判处杨文英死刑,立即执行。

2001年1月,警方将这起案件列为省厅1号督办案,寻找另一名人贩子陈广盛的下落,并查找被拐的另外7名儿童。

潜逃了 5 年之久的陈广盛夫妇最终被警方成功抓获。经过审讯,陈广盛对多年来经手所卖 9 名儿童的情况和盘托出。

“当时媒体报道中提到一个被拐儿童的名单,那里面刊登出来我哥哥的名字。”蔡景显说,家里人刚开始很是激动,做好准备,等待认亲的那一刻到来,但最终经过警方比对,最后的那个孩子被排除了和蔡家存在血缘关系。

看到其他孩子都回到父母的怀抱,作为被拐儿童家长之一的蔡良盛心里很失望,因为儿子并不在解救回来的9个孩子之中,可对此又无可奈何。

蔡景显认为,今年29岁的哥哥蔡景岳虽然已经被拐26年,一定还在人世,仍在某一个地方等待家人寻找,也许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也许虽然知道,但碍于某些原因暂时不能回家。“哥哥,无论你在哪里,我们都在家里等你。”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