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材料(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

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材料(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1)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从上年度最后一次认证时间计算,十二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内要办理一次资格认证手续。如超过12个月未认证为逾期认证,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未逾期资格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全年申办,本市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方式一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自助方式办理资格认证(社保服务模块--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方式二

通过“粤智助”自助终端机(分布在全市各行政村)可查询最后一次认证时间,并进行自助认证(在搜索栏输入“城乡”,点击“我要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按提示操作即可进行资格认证)。

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材料(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2)

方式三

待遇领取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县、镇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或合作银行网点办理资格认证。

逾期资格认证方式

因超期未认证停发了待遇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待遇恢复。

方式一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自助方式办理“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社保服务模块--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按照操作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及恢复待遇发放的证明材料即可进行待遇恢复申请,实现待遇恢复指尖办。

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材料(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3)

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材料(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告)(4)

方式二

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县区、镇级或合作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养老待遇恢复发放”,恢复待遇后此前暂停发放的待遇一并予以补发。同时请核对本人联系方式(联系手机、固定电话号码、联系地址等),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有效,以便业务办理手机提醒短信可精准推送,如有变更请及时办理修改。

如对城乡居保政策或相关业务办理有疑问,可致电参保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端州区 :0758-2252363

鼎湖区 :0758-2653215

高要区 :0758-8351397

四会市 :0758-3338192

广宁县 :0758-8662282

德庆县 :0758-7763605

封开县 :0758-6711628

怀集县 :0758-5509221

高新区 :0758-3103266

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

来源:肇庆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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