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纠纷时工作人员指责当事人(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

调解纠纷时工作人员指责当事人(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1)

近年来,因小误会引发纠纷,甚至为此闹上法院造成恶劣影响的新闻屡见不鲜。近日,临潼区司法局新市街道调委会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小误会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让原本怒目相对的两家人握手言和,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案情简介

新市街道村民何某驾车到一十字路口时车轮压爆了路上的一个玻璃瓶,何某怀疑是当时正在路边散步的黎某故意扔啤酒瓶砸他的车,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因误解发生肢体冲突,造成黎某受伤,双方因各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申请到新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矛盾焦点

双方冲突缘起于一个简单的误会,何某只听到了玻璃瓶碎裂的声音,以为是路边人故意砸车,当时又恰好是黎某路过,双方沟通过程也缺乏理性,最终感情用事,因一个小事大打出手。何某认为起因是自己爱车无端被砸,自己恼火也是人之常情。黎某认为自己只是散个步却遭此无妄之灾,因此拒绝与何某沟通。双方都满腹委屈、各说各话,双方家人也情绪激动,气氛一时剑拔弩张,有升级趋势。

调解过程

了解完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后,调解员首先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等手段确定了何某听到玻璃碎裂声就是因为其开车碾压所致,并非黎某故意砸车,并将调查结果告知何某,何某得知实际情况后,自觉理亏,表示事情既因自己误会引起,那自己理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黎某损失。但调解员同黎某沟通时,黎某仍拒绝见何某,并不接受其道歉及赔偿,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将心比心,调解员首先对黎某的行为表示充分理解,同时试图从黎某家属身上寻求突破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件事因误会引起,且何某已知错愿意道歉并赔付相关损失,如果事情久拖未决,引发矛盾升级,对双方都不利,事情已经发生了,因为一件误会赌气又有什么意思呢。看到调解员不辞辛苦地同矛盾双方协商,黎某及其家人的情绪也渐渐缓和了下来。

调解结果

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何某当场履行了对黎某的医疗、误工等损害赔偿金,取得了黎某的谅解。调解员也对何某的冲动行为提出了批评,告诫他今后遇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要情绪化,何某表示今后一定尊重事实并注意沟通方法,不会再冲动行事了,该案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结语

今年以来,临潼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指导各调委会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使辖区人民养成有“纠纷找调解”的意识。截止目前全区各调委会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20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贡献了人民调解的一份力量。

调解纠纷时工作人员指责当事人(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2)

编辑:李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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