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静好只有人替你前行(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前两天,有件事上了热搜:
不久前的一天,小李到超市购物,在酸奶专柜拿了一瓶酸奶。
结完账之后,小李看了一眼收据小票,结账时间为晚上8点29分。
他拿起酸奶看了一下保质期,发现酸奶已经过期1分钟。
于是小李提出要求:“我要索赔1000元。”
但超市不愿意:“退货可以,赔偿没有。”
于是双方就为这事发生交涉,并且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闹上了法庭。
这事上了微博热搜以后,我看到很多人骂小李:
“过期1分钟索赔1000元,完全就是敲诈勒索。”
“这个就是典型的碰瓷。”
“过期1分钟索赔我是做不出,最多不买了,或者换一瓶。”
“我有一次买到变味产品,我都不好意思让人家赔钱,这个是怎么好意思让人家赔1000元的呢?”
“这个顾客太过分了,这种贪小便宜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
……
还有很多更难听的话,我就不列举了。
我是支持小李索赔的。
为什么呢?
我先讲一下我的经历吧。
有一次,我去超市买酸奶,买完之后,我就插上吸管边走边喝,结果发现酸奶已经变味了,我就去找他们理论。
但他们轻描淡写地说:
“哦,你再去换一瓶没过期的呗。”
对于过期食品,很多商家就是这种态度。
不信你去网上搜一下“酸奶过期”,就会发现这种事情真的太普遍了。
本来按照正常的操作,超市应把快要过期的临期商品,集中放置在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并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同时作出打折处理。
但是,有的超市为了减少损失,便常常不按照“正常操作”行事。
他们把临期商品混在保质期较长的同类产品中,觉得能蒙一个是一个。
“大不了就是退货呗。”
“大不了就换一瓶没过期的呗。”
我为什么支持小李?
两个理由。
第一,他有这个权利。
对于过期食品,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
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赔偿为1000元。
所以小李索赔1000元,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
有人可能会说:“只不过才过期了1分钟。”
过期1分钟,那也是过期。
第二,我们需要这样的较真。
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我这样嫌麻烦的人。
遇到过期食品,要么选择退货,要么选择换一瓶。
但我们生活的前进、商业社会的进步,不是靠我这样的人推动的,而是靠小李这样的人推动的。
正是有了小李这样较真的人,商家才不敢那么肆无忌惮。
所以我支持小李。
我为什么要谈论这件事情呢?
我就是想说:
这个世界原本不是这样的,是很多很多“刺头”,才让这个世界变得如此美好。
大V“暖暖见闻”前段时间说了一件事。
他们小区的篮球场,跟儿童乐园毗邻,所以大人们打篮球的时候,篮球经常会飞到儿童乐园,好几个宝宝都被篮球砸了。
带娃的宝妈觉得这里危险,就不带宝宝到儿童乐园玩了。
但是同为宝妈,“暖暖见闻”却不甘心。
她做起了刺头,跑到物业那里,要求为儿童乐园换个位置。
“你们这样设置太不合理了。”
物业开始不同意:
“都已经建好了,换个位置又要花一大笔钱。”
但“暖暖见闻”还是不甘心,隔三岔五就去找物业理论。
物业被她闹烦了,最后终于给儿童乐园换了一个位置。
新的儿童乐园建好后,“暖暖见闻”带宝宝过去玩的时候,听见好几个宝妈在那讨论:
“这样移一下就好多了,我们好长一段时间没来滑滑梯了。物业还是不错的,这些细节都能意识到。”
“暖暖见闻”听了,心里就想:
你以为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在替你寻衅滋事而已。
前几天我在微博冲浪的时候,又看到了“浙大女孩状告铁路局”的新闻。
19岁的浙江大学学生陈绘衣,放暑假的时候,选择到云南支教,购买了K739次车票。
但是检票的时候,她发现车票遗失了。
她拿出购票的短信、拍摄的车票照片、身份证以后,列车长仍然要求她补票。
无论她怎么解释,列车长都不同意。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无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
陈绘衣补完票之后,就将铁路局告上了法庭。
陈绘衣的理由是: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出台时间是1997年,当时还没有实行实名购票制度。纸质车票是唯一可以证明买卖关系的凭证,所以车票遗失后确实应该补票。
“但是从2012年开始,铁路部门就已经实行了实名制购票,车票不再是唯一可以证明买卖关系的凭证,多种方式都可以查验乘客是否买票。所以不能因为车票遗失了,你就让我全额补票。”
最后法院判定:
昆明铁路局退还陈绘衣487.5元补票钱。
正是因为陈绘衣这个“刺头”,《民法典》后来新增了一条规定: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这个世界上没那么多坐享其成的事。
我们所享受的每一份权利,其实都是在刺头竭力争取之下才得来的。
这个世界原本也不是这样的美好,是很多很多“刺头”,才让这个世界变得如此美好。
这个世界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你以为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在替你寻衅滋事而已。
所以,如果你自己不敢不愿意寻衅滋事,那就请珍惜为你寻衅滋事的人。
千万不要在别人为你寻衅滋事的时候,你还在旁边说风凉话。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一个新闻。
有一家企业天天加班,每天都是晚上10点后才下班,加班还没有加班工资。
有两个员工终于不堪忍受了,就去找老板谈判:
“加班应该给加班工资,而且每周至少应该休息一天。”
在这两个刺头的煽动带头下,公司终于修改了规定:
每周可以休息一天,加班每小时补助25元。
老板虽然修改了规定,但开除了这两个带头闹事的刺头。
这两个刺头被开除后,有人不仅不同情他们,不仅不为他们说话,还阴阳怪气地感叹:
“活该,谁叫他爱出风头!”
“闹啥子闹嘛?该来的总会来的,你看老板不就改变了吗?”
罗永浩也讲过一件事情。
老罗所住的小区,冬天取暖达不到规定温度。
“供暖了,屋子里还是很冷。”
老罗就和小区几个刺头,天天去折磨物业和开发商。
“我们一分钱也没少交,为什么供暖搞得这么差?”
就这样折腾一个月后,物业和开发商终于崩溃了,同意加锅炉,于是大家冬天就不再冷了。
但是吧,老罗就看到有人在小区论坛说:
“最近屋里好温暖啊!其实大家不必整天抱怨的,要相信生活会慢慢变好的。”
“其实只要等待,事情就会变好。”
……
老罗看了,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这个世界上,最无语的就是这种人:
没人站出来,他忍着;勇士站出来,他拖后腿:
“情况就是这样的,你改变不了的。”
勇士失败了,他说风凉话:
“早知道没用费那劲干吗?”
“活该,谁叫他爱出风头!”
勇士成功了,他感叹岁月静好:
“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我们的生活中,最缺的就是刺头。
作家李伟说得好:
“刺头、铁头,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大家一定要爱护珍惜。”
确实如此。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会对有些不公不合理感到不满,但只有1%的人敢于发声。
而真正站出来呼吁公平公正的,只有1%人群中的1%。
所以,刺头尤其珍贵。
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
“如果我们总是理所当然地当白眼狼,渐渐地,勇士也会慢慢消失,再也没有人愿意出头拯救。”
我们大部分人,都没有那么勇敢,都不敢跟人顶真较真,都不敢去做那个替人呐喊的人。
虽然我们有权胆小不发声,有权怕麻烦不发声,但是我们在坐享其成的时候,至少不要打击那些敢于发声的人。
不要在别人发声的时候拖后腿,更更不要坐享其成了还说风凉话。
这很无耻。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拾遗”,一个有趣、有品、有态度的文化生活微刊。本文图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