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

帛书《五十二病方》是现知中国最古的汉族传统医学方书,全书为九千九百十一字,抄录于一高约24厘米长450厘米长卷之后5/6部分,卷首列有目录,目录后有"凡五十二"字样,每种疾病均作为篇目标题,与后世医方书之体例相同。

《马王堆帛书五十二病方》“升” 见于以下22处。书中也有容量单位“合”三处用法。“参”八处用法,及“区”的一处用法。“斗”出现最多,44次。

“升”包括一升,二升,三升整数,也有十分升一,少半升,大半升非整数的描述。十分升一按容量计,当为一合。

1 取丘(蚯)引(蚓)矢二升,以井上 断处土与等,并熬之,而以美【醯】□□□□(六一)

2 取灌青,其一名灌曾,取如□□盐廿分斗一,灶黄土十分升一,皆冶,而□□(一一五)一,冶KT 少半升、陈葵种一□,而■(一五三)

3 火而 酒中,沸尽而去之,以酒饮病【者】,□□□□□□□□饮之,令□□□(一五九一,KT ,痛于脬及衷,痛甚,弱(溺)□痛益甚,□□□□【治】之,黑叔(菽)三升,以美醯三□(一六一)

4 KT ,弱(溺)不利,脬盈者方:取枣种 (粗)屑二升,葵种一升,合挠,三分之,以水一斗半【煮一】(一七三)

5 以水一斗煮胶一参、米一升,孰(熟)而啜之,夕毋食(一八一)。

6 以冥蚕种方尺,食衣白鱼一七,长足二七。熬蚕种令黄,靡(磨)取蚕种冶,亦靡(磨)白鱼、长(二一五)足。节三,并以醯二升和,以先食饮之。婴以一升(二一六)。

7 痔,药寒而休。日三熏。因(咽)敝,饮药将(浆),毋饮它。为药浆方:取KT 茎干冶二升,取(二五○)

8 取石大如卷(拳)二七,孰(熟)燔之。善伐米大半升,水八米,取石居中,□□孰(熟),即 ( )之而已(二七○)。

9 睢(疽)未□□□□乌 (喙)十四果(颗),以【美】醯半升□□□□□□泽(KT)泔二参,入药中□□□(二八○)

10 □□半斗,煮成三升,【饮】之,温衣卧■(二九六)

11 ■睢(疽), (姜)、桂、椒□居四■(二九九)■淳酒半斗,煮,令成三升,■(三○○)

12 冶乌 (喙) 四果(颗)、陵(菱) (芰) 一升半,以南(男) 潼(童)弱(溺)一斗半并一,冶乌 (喙),炙 脂弁,热敷之(三五四)。

13 以雄黄二两,水银两少半,头脂一升,□【雄】黄靡(磨)水银手□□□□□□□(四○八)

14 取阑(兰)根、白付,小 一升,舂之,以 、沐相半洎之, (才)□□,置温所三日,而入猪膏□□(四一五)

15 干骚(瘙):煮弱(溺)二斗,令二升;豕膏一升,冶黎(藜)户二升,同敷之(四一八)。

16 取段(锻)铁者灰三□□□□□□□□□□□□□□□□□□□□(四四六),以KT煮,安炊之,勿令疾沸,□不尽可一升,□□□以金□□□□□□□□□□(四四七)。

从春秋战国时期留存的实物来看,各国的度量衡无论从单位名称、器物形制、单位量值、管理制度等各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容量单位除较为普遍使用用于各国间交换用的十进位的升斗斛制之前,均有各自的容量制。

《小尔雅》汉·孔鲋 为齐量制,

广量十二 一手之盛谓之溢,两手谓之掬,掬四谓之豆,豆四谓之区,区四谓之釜,釜二有半谓之薮,薮二有半谓之缶,缶二谓之锺,锺二谓之秉,秉十六斛。 

鲁国为釜(六斗四升为一釜)、庾(合16斗)、秉[十六斛为一秉(一斛为十斗)];

齐国为升、豆、区、釜、钟;

秦国为升、斗、桶;

魏国为斛、斗、益。

燕国用、觳〔hu壶〕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1)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2)

即便在一国之内,单位量值也不统一。如齐国掌握实权的卿大夫陈氏,就创立了一种五进位的容量制—“家量”新制,取代“公量”旧制。其中,区、釜、钟的容量分别比“公量”增大25% ,56% ,56%。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3)

容积单位比例关系

孔子的故事:公西赤被鲁悼公姬宁任命为使臣,出使齐国,这时孔子大概在当政。冉求是公西赤的同学,他因为公西赤还有母亲在家,于是就代公西赤的母亲请求实物配给,也就是请拨一笔安家费。孔子说,好,给他一釜。“釜”是古代度量衡的单位,六斗四升为一釜。这是米谷的成数,数量不多,所以冉求为他“请益”。冉求为同学说话了,老师,一釜少了一点,给他增加一些吧! 于是孔子说,好吧! 加给他一庾。“庾”是古代容量的单位,合十六斗。大概当时冉求是在孔子那里当总务,“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后来冉求背着孔子,另外又批给了同学五秉。当时十六斛为一秉(一斛为十斗),数量相当大。

作者认为:

“升”单位来自东周,或许更早。

四升客方壶 洛阳金村

四升客方壶,高38.1cm,口径17.2cm,腹径20cm,重4.9kg。

壶方体,双兽首衔环耳,壶口下饰嵌铜三角纹,方足。足外壁刻铭文13字:

四升客

四爰

十一冢

右七

铭文大意:记此壶重四锾十一,容积四升,为客所做,置于内曹,位置是右七。方壶为河南洛阳金村出土。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4)

四升客方壶

“升”首先来自齐国,

山东青州西辛战国墓银器,可见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5)

有几位研究者的释读各自不同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6)

齐国右里铜量 1升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7)

1992 年发现称为 “刘家铜量”。东齐二量上都凿刻有与簠斋二器内容相同的仿印铭文,大器容 1024 毫升,小器容 204 毫升。刘家二量上都凿刻有“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8)

”五字铭文, 大器容 1025 毫升,小器容 205 毫升。

其他: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9)

战国—齐国 陶容器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10)

《左传•昭公三年》载:“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

在田氏代齐前,齐国存在着两种量制,一种是政府(姜齐)的旧量(公量),一种是陈氏(即田氏)的家量。依文献,齐国旧量的进位关系为:1豆=4升,1区=4豆=16升,1釜=4区=64升,1钟=10釜=640升。西晋杜预注《左传》曰:“登,加也。加一,谓加旧量之一也。以五升为豆,五豆为区,五区为釜。则区二斗,釜八斗,钟八斛。”依杜预之意,陈氏家量的豆、区、釜应各“加旧量之一”,进位关系应如下:1豆=5升,1区=5旧量豆=20升(2斗),1釜=5旧量区=80升(8斗),1钟=10釜=800升(8斛)。

从出土齐国陈氏新量器容积看,其每升容量约当今200至207毫升。以每升205毫升为准,当时诸量容积如下:

1钟=1000升,当今205000毫升;

1釜= 100升,当今20500毫升;

1区=20升,当今4100毫升;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11)

1豆=4升,当今820毫升;

1升,当今205毫升。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12)

《周礼·考工记》载:“栗氏为量,改煎金锡则不耗,不耗然后权之;权之然后准之;准之然后量之;量之以为鬴(lì,音:力)。深尺,内方尺而圜(yuán,音:园)其外,其实一鬴,其臀一寸,其实一豆;其耳三寸,其实一升。重一钧。其声中黄钟之宫。槩(gaì,音:概)而不税。”其铭曰:“时文思索,允臻其极,嘉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启厥后,兹器维则。”这是最早记载“嘉量”的文献。鬴,豆,升 合一的标准量器。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13)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14)

比较秦系量制和齐系量制可以发现,秦系量制的升、斗、甬(桶)与石分别与田齐量制的升、斗、釜量值相同。可能与秦国进行量制改革时曾借鉴田齐量制的史实有关。从商鞍铜方升铭文的记载来看,铜方升制造之时正值齐国来聘,制器者特将此事铸于铜方升之上,说明铜方升的制造与此事有关。而且秦国此时正值商鞅变法之际,需要“平斗桶权衡丈尺”以发展经济,而齐国度量衡制度在东周诸国中相对先进和完善,所以秦国可能在量制改革时借鉴了齐国的经验。

商鞅方升 --以度审容的代表容器

商鞅方升,秦孝公十八年(前344年)商鞅变法时颁发的标准量器。

作长方形,有柄,高2.32厘米,通长18.7厘米,容积202.15毫升。现收藏于上海博物馆。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15)

经实测,方升的内口长12.4774厘米,宽6.9742厘米,深2.323厘米,可得计算容积为202.15立方厘米,方升自铭16.2立方寸为一升,求得方升单位容积202.15÷16.2=12.478立方厘米/立方寸,可折算一寸长 =2.32厘米,一尺合23.2厘米。反之如果长度确定了下来,容量也随时可以得到。用“以度审容”的方法便于复现标准容量以推广统一的量值。

器壁三面及底部均刻铭文,

左壁刻:“十八年,齐率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

器壁与柄相对一面刻“重泉”二字。

底部刻秦始皇二十六年诏书:“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

右壁刻“临”字。“重泉”与左壁铭文字体一致,应是一次所刻,而“临”字与底部诏书为第二次加刻。

可知此器初置于“重泉”(今陕西蒲城),后转发至临地。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16)

铭文“十八年,齐率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

可见到,战国时期,秦商鞅改革,“量”向齐国引进的,最先进的技术,“衡”可能更多的引进楚国。

《史记·秦本纪》:孝公“十年,卫鞅为大良造”。铭文中的十八年,即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此器是商鞅任“大良造”时所颁发的标准量器。方升底部加刻秦始皇二十六年诏书,证明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仍以商鞅所规定的制度和标准统一全国的度量衡。“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即以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的容积定为一升。说明早在公元前三百多年已经运用“以度审容”的科学方法,反映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数字运算和器械制造等方面所取得的高度成就。

商鞅方升的边上有一段铭文“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即以 161/5立方寸的容积为一升,近年来经反复实测,得出此升容积为 202.15 立方厘米,将 161/5立方寸和 202.15 立方厘米进行换算,得出 1 立方寸=12.478 立方厘米,进而算出 1 尺=23.2 厘米,这个数值,既是商鞅时的度值,也是秦统一后的度值。

秦昭王(前306年-前251年在位)时相国蔡泽高度评价商鞅在变法过程中统一度量衡的贡献:“夫商君为孝公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战国策·秦策》。确实,商鞅统一度量衡为秦国的强盛和统一作出了贡献。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第八》“於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

马承源在《商鞅方升与战国量制》中的一段论述对此作了极好的注解: “商鞅方升是很准确的秦制,传世的始皇方升实测容积是199.58立方厘米,与商鞅方升比较,误差不到百分之一,又秦椭量实测为654毫升,合当时容量为三升少半升,即量三次合一斗,为1962毫升。因为椭量不规则,比较难于做得精确,根据资料,个别的甚至有相差10毫升左右的,而方升则比较容易做得精确,著录的几个方升,实测容量只有微小的差别,如故宫博物院收藏的秦方升为200毫升”。

睡虎地秦简《效律》

衡石不正,十六兩以上,貲官嗇夫一甲;不盈十六兩到八兩,貲一盾。甬(桶)不正,二升以上,貲一甲;不盈二升到一升,貲一盾。

译文

衡石不准确,误差在十六两以上,罚该官府啬夫一甲;不满十六两而在八两以上,罚一盾。桶不准确,误差在二升以上,罚一甲;不满二升而一升以上,罚一盾。

斗不正,半升以上,貲一甲;不盈半升到少半升,貲一盾。半石不正,八兩以上;鈞不正,四兩以上;斤不正,三朱(銖)以上;半斗不正,少半升以上;參不正,六分升一以上;升不正,廿分升一以上;黃金衡羸(纍)不正,半朱(銖)以上,貲各一盾。

译文

斗不准确,误差在半升以上,罚一甲;不满半升而在三分之一升以上,罚一盾。半石不准确,误差在八两以上;钧不准确,误差在四两以上,斤不准确,误差在三铢以上;半斗不准确,误差在三分之一以上;参不准确,误差在六分之一升以上;称黄金所用天平法码不准确,误差在半铢以上,均罚一盾。

在这里规定了衡石( 重量的一石)、桶、斗、半石、钧、斤、半斗、( 三分之一斗)、升、黄金衡累( 称黄金用的天平法码) 等不准确时应受的处罚。说明当时在度量衡制作中涉及面积和体积计算的问题应已得到解决, 而且实际上可能达到了比此精密得多的程度。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17)

秦量误差允许范围

《汉书.律历志》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1),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2),用度数审其容(3),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4),以井水准其概(5)。合龠为合(6),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7)。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圆)其外,旁有庣焉(8)。其上为斛,其下为斗(9)。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魔爵禄(10)。上三下二(11),参(三)天两地,圜(圆)而函(含)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其圜(圆)象规,其重二钧,备器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12)。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焉(13),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14),大司农掌之。

  (1)龠(yuè):古代容量单位。两龠为一合。合(gě):古代容量单位。一升的十分之一。(2)龠:此指古代的一种管乐器。(3)用度数审其容:因度量长短而审及其容量。(4)此言一龠盛一千二百粒黑黍。(5)以井水准其概:言盛满以水平为准。(6)合龠为合:二龠为一合。(7)五量:即龠、合、升、斗、斛。嘉:善也。(8)此言五量之法。《补注》引《律吕古谊》云:“以二千倍黄钟之积为一斛,此古法也。黄钟积八百十分,则斛积百六十二万分。制法,以其尺再自乘为内方,规其外为圆,故深必一尺,容受不足,则微增其方圆;又不足,则旁庣以足之。”庣(tiāo):凹下或不满之处。 (9)上斛、下斗:孟康曰:“其上,谓仰斛也。其下,谓覆斛之底,受一斗。”(10)縻:散也(晋灼说)。(11)上三:指斛,及升、合。下二:指斗及龠。(12)钧:孟康曰:“三十斤为钧,钧万一千五百二十铢。” (13)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对此解说不一。孟康曰:“反斛声中黄钟,覆斛亦中黄钟之宫,宫为君也。”臣瓒曰:“仰斛受一斛,覆斛受一斛,故曰反覆焉。”《补注》引《律吕古谊》云:“斛重二钧,其厚近鑮钟(古乐器),何以知之?以其声中黄钟之宫耳。”“其声无不中本律之黄钟,惟其容受不同,则音韵有高下耳。”(14)太仓:官署名。有令丞,属大司农。

广州 南越王“蕃禺”汉式铜鼎

顶盖刻有“蕃一斤九两少内”;鼎腹部近沿口刻有“蕃容一斗一升”的铭文。

五十二病方白话(五十二病方升的考证)(18)

南越王“蕃禺”汉式铜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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