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动车新规正式实施时间(事关电动车浙江明起实施)

综合:杭州发布、浙江市场监管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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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4月10日起至9月底,全省将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市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需要淘汰置换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前往正规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进行淘汰置换。

为何禁止上路

浙江省电动车新规正式实施时间(事关电动车浙江明起实施)(1)

199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旧标准,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指标,易发生自燃现象,已不符合安全使用的需要。而且,非标电动自行车无防篡改技术,易被“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改装控制器或电机”等非法改装,造成整车质量过重、电池短路保护不到位等,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性能,易造成交通事故。

目前,杭州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约293万辆,其中主城区约75万辆。

什么是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为什么要淘汰置换?

有哪些优惠政策?

这就带您一次了解清楚!

什么是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已在公安机关部门备案的,但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电动自行车的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基本要求:①整车质量(含蓄电池)不超过55kg;②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③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④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⑤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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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杭州地区车牌为例

悬挂上述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将被淘汰

为什么要进行淘汰置换?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淘汰置换一是为了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二是能降低因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和消防事故;三是可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各种优惠政策,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利益。

淘汰置换有哪些优惠政策?

本次淘汰置换设有“e行”优惠券(以下简称“e行券”),优惠内容包括四个一点,即:企业让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保险机构助一点、回收抵一点等支持政策,实际优惠额度以在销售门店置换时兑现为准。部分县(市、区)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淘汰置换工作。

哪些电动自行车可以享受淘汰置换优惠?

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2023年1月1日后,骑非标电动车上道路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来源: FM93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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