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洛芬的争议(说说布洛芬)
布洛芬是一种新型的解热镇痛药, 已被我国卫生计生委与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基本药物之一。
布洛芬的解热作用比阿司匹林大20倍, 消炎、镇痛作用较阿司匹林大16~32倍, 口服后0.5~1小时即可发挥作用。难能可贵的是, 它对胃肠道刺激轻微, 对肾功能与造血系统也无甚影响, 故应用范围较广。常用于头痛、偏头痛、神经痛、痛经、活动性风湿症、软组织损伤、外科手术后疼痛等, 有退热、止痛、消炎等功效。尤适用于骨关节炎、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慢性病的长期治疗。此外, 对神经炎、白血病引起的骨痛, 以及由结核性脑膜炎、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引起的头痛也有效果。
布洛芬能使病人的关节肿胀、疼痛及晨起的关节强直获得明显好转, 即使连续服用2~5年, 也未见不良反应。凡对阿司匹林、吲哚美辛 (消炎痛) 、保泰松、泼尼松 (强的松) 等药物有强烈反应的患者, 均可使用。
开始用布洛芬时, 成人每日口服1.2克, 分3次服用;2~4周后, 可改为每次0.2克, 1日3~4次, 以巩固疗效。其最佳剂量因人而异, 需在医生指导下确定。目前常用的剂型为片剂, 每片0.2克。
布洛芬偶也有恶心、呕吐等反应, 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应慎用。过敏患者或有鼻息肉综合征及血管水肿的病人应禁用。
服用布洛芬后, 如果发现视物模糊、视力减退或色视改变等情况, 应立即停药, 并到医院眼科检查。另外, 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病人, 若同时服用布洛芬, 肾上腺皮质激素应缓慢停用, 否则会加剧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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