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都有身故受益人吗(保险的身故受益人)
首发:美少女壮士小文子
一个可爱又有趣的财经自媒体人
大家好,我是美少女壮士小文子,一个认真写有趣文章的小财经博主。
01
大家有关注到最近全网刷屏的“湾区渣男”吗?
一波操作之刷新底线的程度,被骂上中国、美国、加拿大热搜榜,从国外骂到国内,引发热议。
事情是这样的:
男女主都是北邮研究生,已经结婚20年,有一双儿女、多套房产。
两人一个是谷歌员工,一个是脸书员工,妥妥的社会精英,简直就是开了挂的“人生赢家”。
但是从女主患癌身故以后,一切都朝魔幻的方向发展。
相知相伴20年的原配妻子患癌去世,死亡证明到手后,9天就找了个小21岁的新欢领证,新妻子还很快就怀孕了。
不愿意出钱给亡妻买墓地,把骨灰埋到自家前院,后来甚至倒进了下水道。
继承了亡妻200万美元的保险理赔金后,连机票不都愿意给亡妻父母买,还报警把亡妻父母赶出美国。
......
反正真的是让人难以理解的迷惑行为,也不知道这么多书都读到哪里去了。
绝了。
02
事儿是别人家的事儿,但由于实在是突破了人类三观与底线,直接就在国内外掀起了一股“更改保险受益人”的浪潮。
哎。
最近咨询小文子寿险和受益人的问题的朋友也多了起来。
(1)法定受益人:
在领取保险金时法定继承人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顺序。
《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规定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指定受益人:
最多指定3个受益人,指定的比例也可以自由选择。
注意: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父母、配偶、子女
小文子也观察到,很多小伙伴已经不那么避讳谈“生死”了。
也许是见证了人性的恶;也许是看到了生命的脆弱;也许是了解到命运的悲剧......
以前,对于生死总认为不吉利,能避开就避开;
现在,对于生死理性占据上风,能提前规划就提前规划。
03
身故理赔,可以说是最容易,也是最困难的理赔之一。
说最容易,是因为一旦被保险人身故事实清晰,指定了受益人,或是未指定受益人但家庭关系和谐,理赔款到账速度是比较快的。
不必来回跑医院,理赔材料相对比较简单,除必要的保险合同和身份证之外,一般情况下,就只要一份死亡证明。
说最困难,是因为身故理赔涉及多个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身故理赔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等额平分。
受益人为法定时,可以授权将理赔款转给其中一位受益人。
如果申请多受益人分别领取,很可能需另外办理,且流程较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人均可指定受益人(需向保司提交申请)。
若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经过被保人同意。
被保人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代为指定受益人。
若指定多人为受益人,则需要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未确定受益份额,则等额分配理赔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如果说没有指定受益人,家庭内部关系又不太好的情况下,就很容易造成理赔金难以分配,进而难以快速到账的情况。
寿险真正的意义在于,逝者已矣,但给仍努力活着,最亲近的人,留下美好的期望。是被保险人最后一份珍贵的礼物。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真的可以考虑把自己的寿险受益人进行指定。
04
受益人随时可以改
这一点可太重要了!
人生很长,说不定哪天我们突然对某人心生爱怜,于是就想把他添加进受益人名单呢?
当然,也可能是出于憎恨,把他从受益人名单里删除。
买不买定期寿险,和我们赚不赚钱、赚多少都没有关系。
只要你内心有牵绊,你就让定期寿险去保护这个牵绊。
牵绊可以是平行的,对妻子、对丈夫;
牵绊可以是向下的,对孩子;
牵绊更可以是向上的,对父母。
总之,找到你的牵绊,让ta成为你的受益人。
如果有一天,ta不再是你的牵绊了,那就把受益人换成新的牵绊。
我自己的两份寿险,也都是指定受益人:
一份是30万保额保障20年:
一份是100万保额保障30年:
生活其实很简单,过了今天就是明天,珍惜当下,珍惜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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