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滕王阁序写鄱阳湖(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

王勃滕王阁序写鄱阳湖(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1)

日本正仓院收藏的唐人抄本《滕王阁序》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是《滕王阁序》中最为经典的一句。千百年来,备受称道。

本次考证检索到的古典文献及古籍版本中,欧阳修(1007—1072)《集古录》四库本作“骛”,清抄本为“鹜”,胡仔(1110—1170)《渔隐丛话》宋刻本写作“骛”,明抄本和四库本又作“鹜”。“骛”应为“鹜”字之形讹。其他所有的版本,亦均为“鹜”。而正仓院本中,此字却为“雾”,这也是一个孤例。“孤骛”说不通,“孤雾”却说得通。而且,还有其他的用例,比如郑清之(1176—1252)《祈晴行西湖上呈馆中一二同官》诗有“山横孤雾残霞外,秋在微云疏雨中”之句。此句中不仅有“孤雾”,而且也是描写秋天之景并与“霞”并列。

王勃滕王阁序写鄱阳湖(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2)

陈伟强认为,“正仓本‘霧’作‘雾’,恐是同音而致误。雾的出现弥漫天地间,何来有‘孤雾’?即使有,雾不能与落霞齐飞,因为文中所写是虹(或云)销雨霁之时,不当尚‘飞’的‘雾’。” 其实,大雨初停之时,空中飘有云雾,不足为奇。

“孤雾”,即孤零零的一片雾。“雾”之谓“孤”,言其少也。既有“晚霞”,又有“孤雾”,当为晴天,少有云霞。正因是晴天,才会有“长天”。

若为“鹜”,当何解?《释文》:“鹜,鸭也。”但,鸭有野鸭和家鸭之分,前者能飞,后者不能飞。《说文》:“鹜,舒也,从鸟,敄声。”《周礼·大宗伯》:“庶人执鹜,郑注:鹜,取其不飞迁。”“李巡曰:野曰凫,家曰鹜。”《通训定声》:“鹜,舒凫也。飞行舒迟,驯扰不畏人,今之家鸭也。野鸭曰凫。”按照这些说法,鹜是家鸭,不能飞翔,“落霞与孤鹜齐飞”说不通。《句读》:“鹜,舒凫也。《释鸟》文。然《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皆作野凫也。”依照此说,鹜也有野鸭之说。谢眺有《野鹜赋》,既然加上“野”字,说明谢认为“鹜”即鸭,不分家野。对此,各种辞书争论不休,学界也是聚讼纷纷。不仅“鹜”有争议,甚至“霞”也有异解。

俞成(1150年前后在世)《莹雪丛说》有一则“辨滕王阁序落霞之说”,其文曰:“王勃作《滕王阁序》,中间有‘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之句,世率以为警联。然而落霞者,乃飞蛾也,即非云霞之霞,土人呼为霞蛾。至若鹜者,乃野鸭也。野鸭飞,逐蛾虫而欲食之故也,所以齐飞;若云霞,则不能飞也。”文后注有“见吴獬《事始》”,应为转引。

吴曾(1162年前后在世)《能改斋漫录》也有“辨霞鹜”:“梁江淹《赤虹赋》云:‘霞晃朗而下飞,日通昽而上度。’张说《晚景》诗云:‘水光浮日去,霞彩映江飞。’凡淹说所谓霞飞,则云霞之霞也。王勃《滕王阁序》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土人云:‘落霞非云霞之霞。盖南昌秋间有一种飞蛾,若今所在麦蛾是也。当七八月之间,皆纷纷堕于江中,不究所自来,江鱼每食之,土人谓之霞,故勃取似配鹜耳。’不知者便以为云霞,则长天岂可与秋水同色也哉?予又按,孔颖达曰:‘野鸭曰凫,家鸭曰鹜。鹜不能飞腾。’故郑康成注《宗伯》云:‘鹜取其不飞迁。’李巡亦云:‘凫,野鸭名。鹜,家鸭名。’然则鹜本不能飞耳。论文虽不当如此,要之作文者,亦不可不察也。” 吴曾在前说的基础上,进一步认为:落霞是指落到江上的飞蛾,而鹜确实不能飞。还说长天不可能与秋水同色。

针对俞成等人的说法,叶大庆在《考古质疑》中说:“盖勃之言,所以摹写远景以言远天之低,故鹜之飞,几若与落霞齐尔,如诗人所谓‘新月已生飞鸟外,鸟飞不尽暮天碧’,曰‘乾坤万里根’,曰‘一目略千里’之类,以见兴致高远如此,大率如诗如画,皆以形容远景为工,故杜老题山水图诗云,尤工远势,古莫比咫尺,应须论万里,皆以是也。勃下句云‘秋水共长天一色’,亦以远水连天,上下一色,皆言滕王阁眺望,远景在缥渺中,如此奇也,故当时以其形容之妙叹服二句,以为天才,纵使方言以蛾为霞,而野鸭逐飞蛾食之,形于赋咏,何足为奇?俞氏又谓,若云霞则不能飞,殊不知前辈以飞霞入咏者甚多,宋谢瞻诗‘高台眺飞霞’,鲍照云‘绣甍结飞霞’,梁江淹《赤虹赋》‘霞晃朗而下飞’。”

杨慎(1488—1559)《升庵集》之“凫鹜”称:“《礼》曰:‘庶人执鹜’。《尸子》曰:‘野鸭为凫,家鸭为鹜’,不能飞翔,如庶人守耕稼而已。古者以鹜为贽,必家畜之禽,又取义于不能飞翔,可证也。管辂云:‘家鸡野鹜,犹尚知时。’《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皆误以野鸭为鹜也,文人用字,或取声谐韵便,岂可据乎?《楚辞》‘泛泛若水中之凫’,梅都官诗‘野凫眠岸有闲意’,梁简文诗‘寒凫共浦飞’,其用字体物却不舛误。《博雅》云:‘凫鹜,鸭也’,亦混家禽野鸟为一矣。” 杨慎认为,鹜确实是家鸭,不会飞,但文人为了声韵的和谐和用韵的方便,在区分词义上往往不太严格,“凫”(野鸭)和“鹜”(家鸭)经常混用。

郎瑛(1487—1566)《七修类稿》之“落霞”曰:“落霞乃鸟也,余旧尝于内臣养户处见之,形如鹦哥少大,遍体绯羽,《萤雪丛说》以为飞蛾,误矣。又曰:‘鹜,野鸭,盖因野鸭逐飞蛾欲食,故曰齐飞。’此又强解可笑。”明人佚名小说集《莹窗清玩》之《碧玉箫》中,有一段人物对话也提到了朗瑛(字仁宝)的“落霞为鸟名”之说,并表示赞同:“李生笑曰:‘今人不特不会作古人之文,并亦不会解古人之文。无论其他,即如王子安《滕王阁序》,五尺童子,无不诵之。其中‘落霞与孤鹜齐飞’一句,坊本解者,咸执丁度《集韵》,以霞作天文解,谓霞为云日之气,自上而下。孤鹜自下而上,两相会合,故曰‘齐飞’。夫霞既为云日之气,何得云落?且何得云飞?此盲谈瞽解,最为可笑。至若《萤雪丛说》《代醉编》二书,皆谓‘落霞’为虫名,即飞蛾也。鹜食蛾而相逐,故曰‘齐飞’。此解颇似近是,然鹜形大而蛾形小,鹜常高而蛾常低。于‘齐飞’二字,似为不合。惟郎仁宝以‘落霞’为鸟名,最的当。按诸字书,咸谓霞字通作虾。段成式《酉阳杂俎》云:南山下有鸟,名虾蟆。护头有冠,色苍足赤,似白鹭。所谓‘落霞’,即此鸟也。何得妄解为云日之气耶!然虽如此,但‘霞’字宜单讲,不必粘连‘落’字,盖‘落’字即下‘孤’字之意也。”映雪问曰:‘霞为鸟名,既非天上之物,何又云落。’生答曰:‘霞鸟当夏飞高,至秋渐低,故曰落。’映雪喜笑曰:‘吾平昔讨论古文,考核颇确。惟此一句,未得其真。若非郎君讲明,几也为俗解所误,吾今得所据矣。’”但蒋一葵(1594年举人)不同意,他在《尧山堂偶隽》中说:“或以落霞作鸟名者,反觉意味浅短。”

关于“鹜”的争论是如此激烈,以至于连药学家都被卷了进来。李时珍(1518—1593)在《本草纲目》中“正误”说:“弘景曰:鹜即鸭。有家鸭、野鸭。藏器曰:《尸子》云:野鸭为凫,家鸭为鹜。不能飞翔,如庶人守耕稼而已。保升曰:《尔雅》云:野凫鹜。而本草鹜肪,乃家鸭也。宗奭曰:据数说,则凫鹜皆鸭也。王勃《滕王阁序》云‘落霞与孤鹜齐飞’,则鹜为野鸭明矣。勃乃名儒,必有所据。时珍曰:四家惟藏器为是。陶以凫鹜混称,寇以鹜为野鸭,韩引《尔雅》错舒凫为野凫,并误矣,今正之。盖鹜有舒凫之名,而凫有野鹜之称,故王勃可以通用,而其义自明。案:《周礼》‘庶人执鹜’,岂野鸭乎?《国风》‘弋凫与雁’,岂家鸭乎?屈原《离骚》云:‘宁与骐骥抗轭乎?将与鸡鹜争食乎?宁昂昂若千里驹乎?将泛泛若水中之凫乎?’此以凫鹜对言,则家也、野也,益自明矣。”

方以智(1611—1671)《通雅》坚称“鹜为家鸭”,还说“王勃借用孤鹜,不必为曲说也”。到了清代,姚炳(生卒年不详)《诗识名解》也坚持认为“家鸭为鹜,野鸭为凫”,并说“王勃《滕王阁赋》‘落霞与孤鹜齐飞’,此取音调用字,不足为据”。

众说纷纭,莫衰一是。那诗家们是如何决断的呢?

《王子安集注》注曰:“《尔雅·释鸟》:舒凫,鹜。郭注:鸭也。”只说是鸭,未辨野鸭或家鸭,回避了争议。

《古文观止》释曰:“落霞自天而下,孤鹜自下而上,故曰齐飞。秋水碧而连天,长天空而映水,故曰一色。”关于“落霞与孤鹜齐飞”的解释,竟与《莹窗清玩》中被嘲笑的解释一样。至于“鹜”之为何,更是只字未提。

人教版《语文(高中第5册)》:“鹜,野鸭。”没有解释“落霞”。《古代汉语词典》在将“鹜”解释为“家鸭”后,又补充解释为“野鸭”,并以“落霞与孤鹜齐飞”为例。

《句读》:“屈子《卜居》:‘与鸡鹜争食’,注啄糟糠也。《左传》:‘公膳,日双鸡,饔人窃更之以鹜。’皆以家禽比类为词,此周时说也。《南史》庾翼曰:小儿厌家鸡,爱野鹜。王勃文曰‘落霞与孤鹜齐飞’,此东晋以后说也。”但据汤球(1804—1881)《九家旧晋书辑本》载,庾翼说的是“小儿辈厌家鸡,爱野雉”。小注:“雉,一作鹜。”细审文意,庾翼是在“家”与“野”之间比较,前面说的是“鸡”,后面理应为“雉”。“鹜”应为讹字。

纵观历代辞书及学者观点,“鹜”的本义为家鸭,后来又有了野鸭之意,大约是因为误用,并讹谬相传。尽管如此,家鸭之说仍然是主流。“落霞与孤鹜齐飞”一直被质疑,自在情理之中。正仓院本中的“雾”字告诉我们,“落霞与孤鹜齐飞”中的“鹜”可能也是讹字。

“鹤汀凫渚,穷岛屿之萦回。”前文此句中的“凫”显然是指野鸭。既然如此,下文如果再提野鸭,应该还用“凫”字,不可能用另外一个字表述。王力(1900—1986)《古代汉语》将“鹤汀凫渚”中的“凫”解释为野鸭,紧接着“落霞与孤鹜齐飞”的注释又说“鹜,鸭,这里当凫(野鸭)讲”——实在太拗了!

王勃《三月上巳袚禊序》有“或昂骐骥,或泛飞凫”,既曰“飞凫”,说明王勃知道会“飞”的叫“凫”,而不是“鹜”。王勃另有《江曲孤凫赋》,专门描写野鸭,这里写的就是“孤凫”,而非“孤鹜”,这也说明王勃清楚“鹜”与“凫”的区别。《滕王阁序》之外的王勃其他诗文中,“鹜”从未出现,而“凫”出现了14次之多。如果他意在野鸭,应写为“落霞与孤凫齐飞”。对此,王增进《“孤鹜”还是“孤雾”?》亦有较为全面的分析。

实际上,早在近1000年前,欧阳修就对“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提出了质疑,他在《集古录》之“唐吕州普济寺碑”中说“碑武徳中建,而所述乃隋事也。其事迹文辞皆无取,独录其书尔。余屡叹文章至陈隋不胜其弊,而怪唐家能臻致治之盛,而不能遽革文弊,以谓积习成俗,难于骤变。及读斯碑有云‘浮云共岭松张盖,明月与岩桂分丛’,乃知王勃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当时士无贤愚,以为警絶,岂非其余习乎?”永叔的意思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与“浮云共岭松张盖,明月与岩桂分丛”一样对仗不工,文辞不佳。

道坂昭广在论文中说:“这两句中‘落霞’、‘秋水’和‘长天’都是自然的风景,突然插进了‘孤鹜’这一动物形象,颇为不类, 而作‘孤雾’,无论从意象还是对偶,都显得更加顺畅和自然。”的确如此。再看上下文,“云销雨霁,彩彻区明”和“渔舟唱晚”“雁阵惊寒”,都是非常宏大而且赏心悦目的场景,在这种如诗如画的背景下,鸭子突然窜了出来,既不协调,也不美观,简直是大煞风景!

袁枚(1716—1798)《随园诗话》曰:“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此落霞,云霞也,与孤鹜不类而类,故见妍妙。吴獬《事始》以落霞为飞蛾,则虫鸟并飞,味同嚼蜡。”何谓“不类而类”?无非强作解人。袁枚如果看过“孤雾”的版本,大抵就不会这么说了。

王勃的诗文中,“雾”字经常出现,比如“凤凰神岳,起烟雾而当轩”(《山亭兴序》句),“既而星河渐落,烟雾仍开”(《春夜桑泉别王少府序》句),“对光阴之易晚,惜云雾之难披”(《秋晚入洛于毕公宅别道王宴序》句),“既而云生歧路,雾黯他乡”(《秋晚什邡西池宴饯九陇柳明府序》句),“曾浦波恬,长崖雾息”(《江浦观鱼宴序》句),“龙津抵雾,睽兰席于丹岩”(《卫大宅宴序》句),“驱烟寻磵户,卷雾出山楹”(《卫大宅宴序》句)。而且,在“龙谯雾郁,鹓禁霞披”、“霞张万户,雾葺千乐”(《乾元殿颂》句)和“郁萋萋而雾合,粲晔晔而霞翻”(《采莲赋》句)中,都是“雾”和“霞”对仗,正与“落霞孤雾”一样。这说明,王勃喜用“雾”字,且常以“霞”对“雾”。

古文中,“骛”和“鹜”均有“乱驰”之意,“好高骛远”中的“骛”亦有作“鹜”。王勃诗文中,“骛”与“鹜”也经常因版本而异,但都与“鸭”无关。比如《九成宫颂》“两龙齐鹜(骛),抗琼闼而同嬉;八骏高骧,指瑶池而结兴”和“烟驰火徼,励珠产而移琛;雪鹜(骛)冰洲,驾瑶溪而纳赆”两句中的“鹜(骛)”,《王子安集》张绍和明刻本均为“鹜”,《王子安集注》清光绪刻本却均为“骛”。《拜南郊颂》“帝隋失御,皇舆外鹜(骛)”中的“鹜(骛)”,《王子安集》张绍和明刻本和清四库本均为“鹜”,《王子安集注》清光绪刻本则为“骛”且有“郭璞注:骛,犹驰也”。《乾元殿颂(并序)》“锦轩星鹜(骛),控乾络而观风;绣服霞惊,浃坤纮而问俗”中的“鹜(骛)”,《王子安集》张绍和明刻本和清四库本中为“鹜”,《王子安集注》清光绪刻本为“骛”。《驯鸢赋》“徒鹜(骛)迹于仙游,竟缠机于俗网”中的“鹜(骛)”,《王子安集》张绍和明刻本和清四库本为“鹜”,《王勃集》明铜活字本、《王子安集注》清光绪刻本为“骛”。《彭州九陇县龙怀寺碑》“雕鞍绣辖,瞻燕崿而驰魂;黼带綖裾,指鹦林而鹜(骛)欵”中的“鹜(骛)”,《王子安集》张绍和明刻本为“鹜”,《王子安集注》清光绪刻本为“骛”。由于印刷技术落后,《王勃集》明嘉靖江都黄埻东壁图书府刊本等古籍版本中的“鹜”和“骛”常常难以辨认,这可能也是二字经常混淆的主要原因。但可以肯定的是,王勃诗文中的这些“鹜”或“骛”,都不能解释为“鸭”,包括家鸭或野鸭。

至于“落霞”,还是当为“落日映云霞”之意。梁简文帝萧纲(503—551)《登城》诗“落霞乍续断,晚浪时回复”,此句中的“落霞”显然不能解释为鸟虫之类。杨炯《送丰城王少府》有“长天照落霞”,此句中既有“长天”也有“落霞”。王勃和杨炯可能同庚,不管是谁借鉴谁,“落霞”显然是指云霞。

王勃诗文中也经常出现“霞”字,比如《秋晚什邡西池宴饯九陇柳明府序》有“烟霞举而原野晴,鸿雁起而汀洲夕”之句,《卫大宅宴序》有“既而香树迎曛,连霞掩照”之句,《秋日登冶城北楼望白下序》有“灌莽积而苍烟平,风涛险而翠霞晚”“引江山使就目,驱烟霞以纵赏”之句,《初春于权大宅宴序》有“玩山川之物色,赏区宇之烟霞”之句,等等。所有这些句子中的“霞”均为天上的云气,没有一个可以解释是地上的动物。

纵观历代论述,之所以有人把“霞”解释为鸟或虾等动物,可能是出于对仗的考虑,因为“鹜”是动物。如果是“落霞与孤雾齐飞”,“霞”与“雾”正对,就不会产生歧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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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张绍和校订:《王子安集》[O],明崇祯庚辰年(1640)刻本,卷12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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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张绍和校订:《王子安集》[O],明崇祯庚辰年(1640)刻本,卷11第17页。

(明)张绍和校订:《王子安集》[O],明崇祯庚辰年(1640)刻本,卷11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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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彩点校:《王勃集》[M],太原:三晋出版社2017年版,第1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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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详考王勃<滕王阁序>中的几处讹误》,全文发表于《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22年第8期,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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