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律服务第二期(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超市)
“咱长乐坊‘法律服务超市’不仅服务好,还有很多高科技设备,真是长见识了,像这个‘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系统’,在上面可以在线咨询、办理业务、查询法律条文,对需要办事的群众来说太方便了”11月10日,前来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司法所办事的群众感叹道,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司法局法律服务第二期?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司法局法律服务第二期
“咱长乐坊‘法律服务超市’不仅服务好,还有很多高科技设备,真是长见识了,像这个‘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系统’,在上面可以在线咨询、办理业务、查询法律条文,对需要办事的群众来说太方便了。”11月10日,前来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司法所办事的群众感叹道。
近年来,长乐坊司法所以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契机,建成了集司法行政主要职能于一体的地区“法律服务超市”,让居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综合性、一站式、高效率的公共法律服务。该所也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陕西省第一批“六好司法所”“六好司法所创建示范单位”。
长乐坊司法所立足辖区实际,按照陕西省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的要求,对外观形象、办公环境、内部标识标牌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内设窗口接待处、法律援助区、人民调解庭、矫正宣告庭、接待室、档案室等多个功能板块。“要打造‘法律服务超市’,首先就得把‘超市’环境收拾好,把‘店员’的技术培育好,把为‘顾客’服务的意识培养好,长乐坊‘法律服务超市’在这几个方面积极探索,各项工作基本达标,所以群众才愿意来这个‘超市’办事。”碑林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说道。
为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长乐坊司法所主动介入、积极作为,下基层、下社区,访民情、解民忧,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形成大联调工作格局,巩固完善社区调委会、“和事佬”协会、物业调委会等调解组织,积极构建多层面、立体化、全方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365’调解模式是我们碑林区司法局践行‘枫桥经验’的成果转化,我们司法所在调解的过程中坚持运用此模式,争取做到让老百姓气呼呼地进,乐呵呵地出。”长乐坊司法所所长魏伟说道。
长乐坊辖区居民张某的孩子和李某的孩子在课间嬉戏打闹时,一方不慎被推倒,导致李某的孩子胳膊骨折,在医院治疗花费约2000元。后李某找到张某,要求其支付治疗费用,张某认为双方孩子打闹,各自都有责任,不同意支付,双方因此产生矛盾,找到长乐坊司法所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让他们明白各自的权责。经过两小时的调解,张某同意支付后续治疗费用1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经常在小区群里或者社区活动中看到咱司法所作宣传,说这里有既专业又免费的调解服务和法律服务,所以一有矛盾,我首先想到了来这里解决。”顺利调解完矛盾的李某说道。据了解,今年以来,长乐坊司法所已接待来访群众18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
为了让长乐坊“法律服务超市”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长乐坊司法所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顾问等信息进行公示,做到服务制度、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及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公示上墙,方便群众按需选择。同时,群众还可通过扫描公示区的公证服务二维码及法治宣传平台二维码,方便快捷地获取更多的免费法律服务。
“大家都认可长乐坊‘法律服务超市’,说明我们‘店长’和‘店员’工作做到位了,但这还不够。我们还要结合辖区特色,运用‘互联网+’思维模式,建设‘智慧型’‘法治型’‘平安和谐型’司法所,让我们这个‘法律服务超市’做大做强,为辖区百姓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谈起接下来的工作计划,魏伟铿锵有力地说道。
(赵官福 通讯员 雷孟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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