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派出所查处隐匿携带打火机(厦门机场查获烧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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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查获“烧香客”携带18串鞭炮(图)

机场派出所查处隐匿携带打火机(厦门机场查获烧香客)(1)

10月13日下午16:30分左右,厦门机场安检员对飞往舟山普陀山的旅客肖女士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旅客随身携带的箱包通过X光机检查时,图像异常,包内疑似有鞭炮等物品,开机员小陈立即要求开包员打开箱包进行检查。居然在包内发现了18串鞭炮!旅客肖女士称,自己是前往舟山普陀山拜佛的,放鞭炮是“拜拜”习俗,并不知道鞭炮不可以带。因鞭炮属于易燃易爆类危险品,故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为此,厦门机场安检提醒广大旅客,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和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乘坐民航飞机请勿携带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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