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十恶不赦是什么意思?形容一个人说十恶不赦

现在如果形容一个人特别不靠谱,满身“流氓习气”,可以贴上这十个标签“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而形容一个人坏到不可救药,坏到罪大恶极,多数还是得搬出“十恶不赦”来才过瘾,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俗语十恶不赦是什么意思形容一个人说十恶不赦?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俗语十恶不赦是什么意思?形容一个人说十恶不赦

俗语十恶不赦是什么意思形容一个人说十恶不赦

现在如果形容一个人特别不靠谱,满身“流氓习气”,可以贴上这十个标签“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而形容一个人坏到不可救药,坏到罪大恶极,多数还是得搬出“十恶不赦”来才过瘾。

其实“十恶不赦”的说法由来已久,生在古代,一个人如果犯下这“十恶”,基本上意味着要立马饱餐一顿,再度投胎了,即便是运气好的赶上当朝皇上登基、结婚、生子、祭祖、封禅等举国大庆大赦天下,左右狱友们纷纷重见天日的时候,自己也只能偷偷抹泪,悔不当初,犯下了不该犯的“十宗罪”将“牢底坐穿”了。

“十”在汉语语法中一般表示“最多、全、满”的意思。

“十恶不赦之人”,常用来形容罪大恶极、不可宽恕的人。

古人出兵打仗或者讨伐敌人之前往往先给对方列上十大罪名,以显示自己出师有名,对方罪恶难恕。

而在古代律法中,十恶的“十”并不是一个约数,而是多个朝代律法条文中明文规定的十宗大罪,这十条大罪通常都在不可饶恕和赦免之列。

“十恶不赦”的这个说法最早始见于一千三百多年前的魏晋南北朝的北齐法律之中。

北齐武成帝河清三年,尚书令、赵郡王等奏上《齐律》十二篇,列出“重罪十条”,且明确规定犯这十宗罪的,不在可以论赎的范围内。

而接下来终结南北朝的隋朝,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复苏和佛教的逐步兴盛,最高统治者也在不断完善律法,开皇初年,将佛教之中要受大苦报的“十恶”【注:佛教十恶指“身业不善:杀、盗、邪淫;口业不善: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业不善:嫉妒、嗔恚、憍慢邪见。是为十恶,受恶罪报。”,与律法中的十恶并不相同。】之名引入律法,“十恶”的罪名正式确定。

尽管隋朝之后的各个朝代对其他罪名分别有着不同的规定,但这十宗罪几乎在后世的唐、宋、元、明、清历朝历代都定义为重罪,写在法典前面,以示严重,不可宽恕。如果生在古代,最好不要犯罪,犯罪了也一定不要犯这“十宗罪”。

隋朝杨坚登基后颁行的《开皇律》中明确规定了“十恶”,并且严令“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那么这十恶对应到日常,具体是指哪些行为呢?

一.是谋反,是指企图推翻朝廷或者皇帝的行为。谋反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无论哪个朝代对于胆敢谋朝篡位危及皇朝统治的犯罪行为,都是杀无赦,甚至要诛九族。偌大一个威慑在前面放着,一般人很难鼓起勇气戴上谋反的大帽子,当然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泱泱历史长河中胆敢谋反的人可都不是一般的战士。

二.是谋大逆,是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的行为。虽说这个罪名中的行为多数都是毁坏他人财物的,放在没有了皇室的当今社会,毁坏财物主要面临的就是恢复原状、补偿损失类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在当时,敢于毁坏皇朝统治标志,敢于毁坏皇家财产,敢于赤裸裸挑战皇权的,做出谋大逆行为的“犯罪分子”也绝对称得上脖子痒痒,也都被历朝历代列入“大恶人”的行列。

三.是谋叛,是指背叛朝廷和国家的行为。谋叛针对的是关键时刻站错队,动不动跑到敌人那儿讨饭吃,对皇朝,更重要的是对皇帝个人不忠诚的贰心人。悖主投敌这个罪名的存在多少年来也让关键时刻胆敢迈出投敌那一步的“汉奸”们在背负了沉重道德负担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四.是恶逆,是指殴打杀害祖父母、父母叔伯等尊长的行为。如果说前三项大罪针对的都是危害“君权”的行为,那么恶逆则主要针对的是危害“父权”的行为。即便不杀害,只是殴打尊长,在古代也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矛盾,更是一桩大罪。可见在古代,尊老是做个好人的重要标志,不尊老还敢“杀”老的人也必为当时所不容。

五.是不道,一般指杀一家非死罪的3人以上及肢解人的行为。不道针对的是恶性凶杀犯人,在有些朝代有缘由的杀人尚可谅解或赦免,但是杀害多人或者杀了人还通过肢解等方式侮辱对方的则纯属“不道德”,是不可被原谅的。想想这个,水泊梁山里开黑店的孙二娘绝对应该划入“女悍子”的行列,单单做人肉包子一项罪状东窗事发,那也绝对是罪恶难恕的。

六.是大不敬,一般是指冒犯皇室尊严的行为。比如偷盗皇帝的日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书写皇帝姓名不避讳以及误犯食禁等行为。这些行为虽然不像前面谋反谋叛是对皇权赤裸裸的打脸行为,却也绝对难逃给皇室挖坑的嫌疑,也一并列入难以容忍的重罪之列。

七.是不孝,即不孝顺祖父母、父母,或者在守孝期间结婚、饮酒、宴请、赏乐等行为。古往今来对“忠”和“孝”都看得很重,谁敢不孝顺,那后果还是很严重的,受到的可不仅是道德的谴责,更有法律的制裁。如此看来,影视作品中状告政敌死了爹妈自个儿在家里喝酒,绝对不是打个小报告而已,而是要置对方于死地啊。

八.是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者女子殴打、辱骂、控告丈夫等行为。这个罪名更多的体现了“夫权”,是要求女子对丈夫要完全服从和绝对尊重,即便老公犯了罪也不能去控告。现在有些天天罚老公跪搓衣板的悍妇,穿越回古代可是要倒大霉,一着不慎被揭发检举便要深陷囹圄,终死狱中了。

九.是不义,指官吏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行为。这个罪名体现的是古代官员系统、师生、夫妻内部的和谐,但主要的只是体现了对上和对夫的单向尊重。可见,古时候丧夫之妇即便心中欢喜,也绝对要形容枯槁、哀容悲戚,因为这可不仅仅事关两个人的感情是否深厚,还关乎当时社会道德的严格要求,甚至于是律法中重大的一项罪责。老公过世了哭的不真实哭的不够悲惨弄不好都会入狱。

十.是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行为。这个罪名充分体现了古代亲属之间男女人伦的规矩,对亲属之间的乱伦行为当时可谓是零容忍,对有可能打乱辈分的男女之事十分严格。说白了作“奸”犯科也得选好对象,在这方面兔子可不能吃窝边草。历史上很多朝代,皇室里多次上演“兄死嫂嫁叔、父亡子娶母”的把戏,但这些都是承接的前人遗孀,父兄在世时乱搞男女关系可是罪在十恶,因为突破男女界限而被赐死的皇室子弟可也不在少数。

说白了法律是社会规范的底线,也是道德规范的红线,“十恶”入律,严禁免刑,是古代封建皇朝道德理念的精华浓缩。

“十恶不赦”是古代社会制度中最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君权、父权和夫权,也代表着多年以来中华民族对恶行的精准定义。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文明的进步,虽然现在我国法律中已经没有了十恶的规定,但是十恶中不少行为在当今仍然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绝大多数行为时至今日也不符合主流的道德观念。

可以说,对于十恶的定性,也深深地影响了我们的价值评判。

历史上,文学作品中第一次出现“十恶不赦”这个词,是在元曲大家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里:“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

其实将这“十恶”放到今天,一样不能赦免这些罪行,不管人类社会如何发展,有些东西其实是共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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