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的记事散文:杨绛中学时期的一则佚文
杨绛中学时期的一则佚文
《振华校友》书影图片由作者提供
杨绛先生是振华女学校(今天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的前身)的杰出校友之一。她不仅1922年至1928年在该校念完了初中与高中,而且抗战时期曾担任过振华女校上海分校的校长兼英文教员。如今苏州十中校园里建有一座“季康亭”,南面有杨绛为母校题写的“实事求是”纪念石碑。笔者在查阅1928年《振华校友》的时候,见到一篇署“杨季康”的短文《人能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说》,既失收于《杨绛全集》,也未见前人提及,兹略加整理如下:
有志事成之说,人皆信之,予实疑之。盖世之有志者甚多,而终鲜有为之人,何也?非志之不足以有为,才之不足以辅其志也。大抵误于利欲熏心,立志之不坚耳。其始也以先觉自许,而终致迷离眩惑于高堂大厦、锦衣玉食者,在在皆是也。殆所谓不能成事之徵欤?夫人之能办天下大事者,必有立天下之大节。唯其有大节,故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不随流俗沾沾于口腹之间也。矧志愈远,行愈难。非具艰苦卓绝之操,不足与有为也。是以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使甘于淡泊,以坚其志。又必使其志明而不晦,如磨炼之镜,不被纤尘。于是而始能有所成也。故诸葛公言淡泊以明志,凝[宁]静以致远者,有以也。人能咬得菜根,淡泊之至也。能自甘于淡泊,则不为富贵所移,浮华所动。一旦出而任事,则天下之大事可成。而天下之小事,亦无不成矣。昔者,颜子箪食瓢饮,在陋巷,不改其乐。盖道之所在,已有至味。口腹之欲,小人之所喜,非君子之所重,明矣。又如舜之饭糗茹草,范仲淹之断齑画粥。古圣贤之甘于淡泊,可以见矣。然则汪信民所谓人能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深可味乎其言也。
《振华校友》是由苏州振华女校校友会编辑出版的刊物,辟有“论文”“演讲”“专件”“文艺”“小说”“佥载”“校闻”等栏目。本期未见标注期数,但因刊有署名“介子”(即振华国文教师马介子)的《发刊辞》,可知系创刊号。封面出版时间为“民国十七年五月”,封底则注明“民国十七年阴历五月”,故该期应出刊于1928年5月下旬或6月上中旬。《发刊辞》云“本刊所订,以论文、文艺、专件、校闻、佥载为诸大纲,咸取于能抒情达意记实而已”,并表明办刊主旨——“尽举吾校改进之历程,与乎兴革之计画,学生生活之状况,以及社会赞助之热忱,胪列述之,以告邦之人士,而以冀关怀教育之君子,有以乐观而董掖之”。1927年振华的另一份校刊《振华女学校刊》第1期上曾刊载杨绛的五言古诗《斋居书怀》,是已知最早的杨绛学生时代作品。《人能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说》同样为文言体,显示了杨绛中学阶段的写作旨趣。此则短文或许是国文教师的“命题作文”,亦未可知。
“人能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这句名言出自宋代汪信民,明代奇书《菜根谭》便得名于此。杨绛的文章以此立论,进行了严密、有力的阐证。作者首先对“有志者事竟成”这一说法表示怀疑,认为光有大志,并不一定能成大事。虽有志向,若不能艰苦卓绝,拒绝物质诱惑,终不能有大作为。此即世间有志者甚多,然鲜见有为之人的缘故。作者引述孟子、诸葛亮的名句,指出“人能咬得菜根”正是淡泊之至。甘于淡泊,志明且坚,事无分巨细,皆可成矣。最后以颜子、舜、范仲淹等古代圣贤的事迹为例,进一步佐证论点,收束全篇。
本文虽然是杨绛的一则早年习作,但文中申说的“甘于淡泊”实际上正是杨绛终身信奉的处事原则之一。即使后来声名鹊起,杨绛与夫君钱钟书依然保持安贫乐道、不慕荣华的学者风范,赢得了世人的普遍尊重与爱戴。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创刊号上还刊载了杨绛在振华女校的同学——费孝通的《写在〈我的文言文和白话文的爱憎的经历〉之后并谈谈新文学》(署“孝通”)、《伤心语》和《整理后的校友会》。这三篇文章既未见《费孝通全集》等作品集收录,也失记于《费孝通先生学术年表》《费孝通先生著述年表》等,当系费氏的佚文无疑。它们体现了少年费孝通对新文学的拥护立场和浓厚兴趣,亦是珍贵的文献资料。
(作者:金传胜,系扬州大学文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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