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扶起摔倒老人被讹二十万(好心扶起摔倒老人被讹)
南京“彭宇案”因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而天下闻名,自此之后,好心扶起摔倒老人被讹的新闻就屡见不鲜。为何这种行为被少数无德老人一再效仿,只因付出的代价太低。
有人曾经做过一个统计,在80多起因扶老人而发生诬陷扶人者的案例中,仅有2例讹人者受到了拘留的处罚。最后还因为违法老人年纪超过70岁,依法不予执行。
笔者查询了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七十周岁以上,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这样规定,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大多身体较弱,若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在人身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健康恶化或者其他的隐患,给违反治安管理人造成超出其责任限度之外的不利后果。
恰恰就是这点被讹人老人所利用。如果成功了,将得到一大笔财富;如果失败了,顶多受到批评教育。这就导致了老人讹人事件时有发生,社会上对老人畏之如虎,不敢扶、不敢惹、不敢劝。
现在,执法机构显然也认识到了这种对公共道德产生极大负面影响的“我老我有理”“我弱我有理”现象。
2018年1月2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老人电梯吸烟被劝阻后猝死,家属索赔40万”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法院认为,当事人的劝阻未超出必要限度,属正当劝阻行为,且在劝阻过程中保持理性、平和,双方未发生肢体冲突和拉扯行为。且当事人的劝阻本身不会对老人造成死亡结果,没有侵犯老人权利。最终判定:劝阻无责,无需赔钱。
如此判决让许多人大吃一惊,原本以为法院会兼顾双方家庭,让当事人赔偿一笔损失,毕竟老人死亡这一结果是事实存在的。但法院从法律条文和理论事实出发,不偏袒任何一方,做出了最公正的判决,赢得了人们的赞许。
我们希望,这样的法官和案例越多越好,这才是真正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进步,让无德之人担其责,好人得到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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